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

5.此外,天使天堂如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属天的奥秘 #3021

3021.“请把手放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属天的奥秘 #4317

4317.就内在历史

4317.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那人在坐骨神经筋上将雅各的大腿窝摸了一把”表由于他们具有一种无法通过重生被根除的遗传性,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从“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大腿”是指婚姻之爱,因而是指一切属天和属灵之爱(参看4280节);因为“大腿窝”就是婚姻之爱,以及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与属世良善结合的地方(4277, 4280节)。因此,“摸它”,或损害它,以至于瘸了是指摧毁从这些爱所流出的良善。由于这事发生在雅各身上,故它表示这种性质从他传到他的后代那里,因而具有遗传性。“坐骨神经筋”(nerve of that which was displaced)表示虚假(参看4303节),在此表示源自遗传之恶的虚假。由此和整个思路可知,这种遗传性无法通过重生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
他们具有这种遗传性,并且无法重生;这一点从圣言中有关他们的一切记载,尤其摩西五经中的以下经文看得非常清楚:
摩西召了以色列众人来,对他们说,耶和华在埃及地,在你们眼前向法老和他众臣仆,并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们都看见了;但耶和华到今日没有使你们心能明白、眼能看见、耳能听见。(申命记29:2, 4)
又:
我未领他们到我所起誓应许之地以先,这百姓今日里所作的计画我都知道了。(申命记31:21)
又: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诚实的儿女。我要除灭他们,使他们的名从人间消失,惟恐仇敌惹动我。因为他们是缺乏智谋的民族,他们里面毫无聪明。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他们的葡萄是蛾摩拉田园出的;他们的葡萄是苦毒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大蛇的毒气,是虺蛇残害的头。这不都是积蓄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申命记32:20, 26-34)
其它地方,尤其耶利米书中的部分经文也提到这些事。
“摸雅各的大腿窝”,然后他就瘸了,就表示他们的遗传性;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何西阿书:
耶和华与犹大争辩,必照雅各所行的惩罚他,按他所做的报应他。他在腹中抓住哥哥的脚跟,壮年的时候与神较力;与天使较力,并且得胜,哭泣恳求。(何西阿书12:2-5)
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此处“与神较力”是指他们坚持认为教会的代表要存在于他们当中(参看4290, 429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们所拥有的这种遗传性源自雅各自己,这一点从更多目前不得不忽略过去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关于具体的遗传性,在当今的教会,人们都以为一切遗传之恶皆来自第一代父母,所有人都因此在遗传之恶方面受到诅咒。但事实并非如此。每个人里面的遗传之恶的源头在于他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也就是在于祖父母和历代先祖。他们通过实际生活所获得、通过频繁实践或习惯可以说已经成为其秉性一部分的一切邪恶都会传给他的儿女,在他们里面变成遗传,这恶还伴随着从祖父母和先祖植入在父母里面的东西。来自父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内在,来自母亲的遗传之恶更为外在。前者无法轻易根除,而后者则能。当人正在经历重生时,来自最近父母的根深蒂固的遗传之恶就会被根除;但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或不能重生的人来说,它依然存留。这就是遗传之恶(参看313, 494, 2122, 2910, 3518, 3701节)。这个问题对于能反省的人,以及从以下事实也是显而易见的,即:每个家族都有某种特定邪恶或良善,该家族凭此而有别于其它家族;这种特性如众所周知的,是从父母和先祖遗传来的。这同样适用于如今仍旧存留的犹太民族,该民族与其它民族截然不同,不仅能从它特有的性情被识别出来,还可以从它的习俗、言语和面貌被识别出来。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何为遗传之恶。人们以为遗传之恶在于行恶,而事实上,它在于意愿、因而思想邪恶。遗传之恶就在意愿本身和源于此的思维中;它就是在它们里面、甚至在此人行善时也会将自己附着上的向恶的实际倾向。它通过当邪恶临到别人身上时所感觉到的快乐可被识别出来。这根深深向下隐藏,因为接受来自天堂,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内在形式本身被扭曲,可以说已经扭曲得变形了;以致当良善与真理从主流入时,它们要么被反射回去,要么被歪曲,要么被窒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如今对良善与真理的觉知不存在了,对重生之人来说,取而代之的是良心;良心承认从父母和老师那里所学到的为良善与真理。爱自己胜过他人,若其他人不尊敬我们,就向他们意愿邪恶,以报复为乐,以及爱世界胜过天堂,就出自遗传之恶;一切恶欲或邪恶情感也出自这一源头。人不知道这类事物就存在于遗传之恶里面,更不知道它们是天上情感的对立面。然而,在来世可以清楚显明,每个人通过实际生活引向自己的源自遗传之物的邪恶何等之多,以及他因来自这一源头的邪恶情感而距离天堂何等遥远。
雅各后代里面的遗传之恶无法通过重生而根除,因为他们不允许这种事发生。这一事实从圣言中的历史描述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们在旷野的一切试探中都屈服了,如摩西五经所记载的;后来在迦南地,一看不到神迹,也会屈服。然而,这些试探都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或属灵的。他们在属灵的事上不能受试探,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真理,也没有任何内在良善,如前所示;除了在他所知道或所拥有的事物方面外,没有人能受试探。试探就是实现重生的实际手段。这些事就是他们不允许重生的意思。关于他们在来世的状态和命运,可参看前文(939-941,3481节)。
大人和对应(续)
此处关于与总体上感官的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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