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3762.“到了东方之子的地”表提升到爱之真理。这从“东方之子的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显然,亚兰或叙利亚被称为“东方之子的地”,因为这就是雅各所去之地(参看3249节)。“叙利亚”一般是指对良善的认知,如前所示(1232, 1234节);而“亚兰-纳哈拉姆(Aram Naharaim即两河的叙利亚)”特指对真理的认知(3051, 3664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表示整个这一章所论述的主题,即朝向爱之真理的提升,经上没有说他到“亚兰”或“叙利亚”,而是说“到了东方之子的地”。爱之真理用来描述那些在别处被称作属天真理的真理,因为它们是涉及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认知。就论述主的至高意义而言,它们就是神性之爱的真理。
人在能够重生之前,必须先学习这些涉及对邻之仁和对主之爱的真理;并且这些真理必须得到承认和相信。它们越得到承认、相信,并被赋予生命,人就越重生,同时它们也越被植入在人的属世层中,在那里如在自己的土壤中。它们首先通过教导被植入在属世层中,这些教导来自父母和老师,然后来自主的圣言,之后来自人自己对它们的深入思考。不过,通过这些方法,它们只是被储存在属世人的记忆中,被列入那里的认知当中,仍旧得不到承认、相信和接受,除非照它们去生活。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此人便进入对它们的情感中,并且他越通过生活进入对它们的情感,这些真理就越被植入在他的属世层中,如在自己的土壤中。诚然,没有被如此植入的真理也与此人同在,但只作为某种知识或历史而存在于他的记忆中。这种知识或历史仅仅能使他谈论这类事,利用它们赚取名声,从而获得财富和地位。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真理还没有被植入在他里面。
至于“东方之子”表示爱之真理,因而表示通向良善的真理认知,这一点从“子”和“东方”的含义可以看出来:“子”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23节);“东方”是指爱(101, 1250, 3249节)。他们的地就是它们存在于其中的土壤。因为“东方之子”是指那些拥有对真理与良善的认知,因而拥有爱之真理的人。这一点还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看出来,如列王纪:
所罗门的智慧超过一切东方之子的智慧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列王纪上4:30)
此处“东方之子的智慧”表示对真理与良善的内在认知,因而表示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而“埃及人的智慧”表示对这些事物的记忆知识,它们处于较低层级。“埃及人”表示总的记忆知识(参看1164, 1165, 1462节)。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起来,上去攻击基达,毁灭东方之子。他们的帐棚和羊群都要夺去,他们的幔子和一切器皿,并骆驼也要掠去。(耶利米书49:28-29)
此处“东方之子”表示那些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的帐棚和羊群都要夺去,他们的幔子和一切器皿,并骆驼也要掠去”。因为“帐棚”表示良善的神圣事物(414, 1102, 2145, 2152, 3312节);“羊群”表仁之良善(343, 2566节);“幔子”表神圣真理(2576, 3478节);“器皿”表信之真理和记忆知识(3068, 3079节);“骆驼”是指总的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因此,“东方之子”表示那些拥有这些事物,即拥有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之人。
耶稣出生时到祂那里的东方智者就属于那些被称作东方之子的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他们知道主要降生,并且通过东方显现给他们的那颗星知晓祂的到来。这些事在马太福音中被描述如下:
当耶稣生在犹太的伯利恒时,看哪,有几个博士从东方来到耶路撒冷,说,那生下来作犹太人之王的在哪里?我们在东方看见祂的星,特来拜祂。(马太福音2:1-2)
自古以来,来自叙利亚的东方之子当中就有这样的预言。这一事实从巴兰关于主到来的预言清楚可知,摩西五经:
我看见祂,却不在现时; 我望见祂,却不在近处。必有一星从雅各而出,必有一杖从以色列兴起。(民数记24:17)
巴兰来自东方之子的地,即来自叙利亚。这一事实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巴兰便题起诗歌说,巴勒领我出叙利亚;摩押王领我出东山。(民数记23:7)
耶稣出生时到祂那里的那三个智者被称为博士,那时,这个词是用来称谓智者的。这一点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创世记(41:8),出埃及记(7:11),但以理书(2:27; 4:6, 7),以及先知书的各处。
“东方之子”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对邪恶与虚假的认知,因而表示那些拥有它们的人。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以法莲的嫉妒就必消散,犹大的仇敌必被剪除;他们要向西飞,扑在非利士人的肩头上;一同掳掠东方之子。(以赛亚书11:13-14)
在以西结书,当说预言攻击亚扪人时:
看哪,我要把你交给东方之子为业,他们必在你中间安营居住。(以西结书25:4, 10)
士师记:
以色列人每逢撒种之后,米甸人、亚玛力人和东方之子都上来;他们都上来攻打他们。(士师记6:3)
“米甸人”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生活的良善(3242节);“亚玛力人”表示那些处于用来攻击真理的虚假之人(1679节);“东方之子”表示那些具有支持虚假的认知之人。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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