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

5.此外,天使天堂如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属天的奥秘 #4311

4311.就内在历史

4311.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因为我面对面见了神,我的灵魂仍得保全”表祂通过代表同在。这从“面对面见了神”的含义清楚可知,“面对面见了神”在论及雅各后代所处的状态时,是指主通过代表同在;因为以外在形式用肉眼面对面见神,就不是看见祂同在(4299节)。祂不像与那些重生,并由此处于属灵之爱和信的人那样与当时的这些人同在,这一事实从前面(4281, 4288, 4290, 4293节)关于该民族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他们的敬拜是外在,而非同时是内在的;或也可说,他们处于肉体和世俗之爱,却未处于属灵和属天之爱。主若不通过代表,绝无可能与这种人同在。
有必要简要说明一下何为通过代表的同在。凡处于肉体和世俗之爱,同时未处于属灵或属天之爱的人,只会有恶灵与他同在,哪怕他处于神圣外在的时候。善灵绝无可能与这种人同在,因为他们立刻就能发觉人的主导爱是哪一种。从他的内层发出一种气场,灵人能清楚感知到这种气场,就像人用嗅觉感知周围空气中的刺鼻臭味那样。此处所论述的这个民族在良善与真理,或爱与信上就处于这种状态。然而,为让他们能担当教会的代表,主奇迹般地规定,当他们处于神圣的外在,同时被恶灵围绕时,他们所处的神圣仍能被提升至天堂;并且这一切通过不在他们里面,而在他们外面的善灵和天使来实现,因为他们里面除了虚空或不洁外,什么也没有。因此,与任何人本身的联系是不存在的,只有与他们在履行赐予他们的典章和律例时所处的神圣本身的联系,而这些典章和律例全都是主国度的属灵和属天事物的代表。这就是通过代表与这个民族同在所表示的。不过,主与教会中那些处于属灵之爱,并由此处于信的人同在的方式却截然不同。对这些人来说,善灵和天使不仅存在于外在敬拜,同时也存在于内在敬拜;故对他们而言,天堂与他们本身的联系是存在的。事实上,主经由天堂通过他们的内在流入他们的外在。敬拜的神圣对后一种人来说,在来世是有益的,但对前一种人来说是无益的。
传讲神圣事物,然而却生活邪恶,并信仰邪恶的祭司和长老也一样。与这些人同在的是恶灵,而不是善灵,哪怕他们处于外在形式上看似神圣的敬拜之时。因为正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或对获得显赫地位的爱和对追名逐利的爱使他们燃烧,并让他们表现出对神圣事物的情感。有时,这种野心如此之大,以至于连这些祭司和长老都察觉不到自己里面的任何伪装,同时以为这种伪装甚至不存在。而事实上,他们就在恶灵中间;那时,这些恶灵也处于类似状态,并且主宰他们的呼与吸。恶灵能处于这种状态,在祭司或长老履行外在的敬拜行为并充满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时便如此。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这一事实,蒙主的神性怜悯,我将在各章末尾描述这些经历。这些祭司和长老本身与天堂没有任何联系,然而那些聆听并领受他们口里所出的话之人若处于虔诚和神圣的内在,却与天堂相联。事实上,这对宣称良善与真理的人来说无关紧要,只要他们的生活表面上不是邪恶的;因为这种生活有损体面。
出身于雅各的这个民族就具有这样的秉性,也就是说,他们被恶灵围绕,然而主通过代表与他们同在;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可以看出来。他们与发自内心敬拜耶和华相距甚远,神迹一停止,他们就立刻转向别神,并变成偶像崇拜者。这明显证明他们发自内心敬拜别神,仅仅口头上承认耶和华,并且这样做只是为了他们能成为最伟大的,比周围所有民族都要优越。这个民族(包括亚伦)发自内心敬拜埃及的偶像,口头上称谢耶和华仅仅因为神迹祂的神迹;这一事实从亚伦为他们所铸的金牛犊很明显地看出来,除了先前在埃及所看到的神迹(出埃及记32章)外,他们在西乃山上又看到如此大的神迹,但一个月后便发生了这种事。亚伦也具有这样的秉性,这一点在该章2至3节,尤其35节说得非常清楚。该民族的这一特性也可从摩西五经、士师记、撒母耳记和列王纪中的其它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的敬拜仅仅是外在的,根本不是内在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颁布律法时,他们严禁靠近西乃山,并被告知,凡摸这山的,必要治死他(出埃及记19:11-13;20:16,19)。他们严禁这样做的原因在于,他们的内在是污秽的。这在摩西五经中也有所说明:
耶和华在他们的污秽中间和他们同住。(利未记16:16)
该民族的品性也可从摩西的歌(申命记32:15-43),以及先知书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由此可知,这个民族当中没有任何教会,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主只通过代表与他们同在。
也可参看前面关于他们的论述,即:雅各的后代当中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并没有一个教会(4281, 4288节);直到就神圣内在而言,他们完全荒废之后,教会的代表才设立在他们中间;否则,他们就会亵渎神圣事物(3398, 4289节);他们遵守自己的律例时,就能代表,背离它们时则不能(3881e节);因此,他们严格遵守宗教仪式,并通过外在手段被胁迫这样做(3147,4281节);他们的敬拜变成缺乏内在的外在敬拜,是为了让他们能担当教会的代表(4281节);由于这个原因,教会的内层事物也没有透露给他们(301-303, 2520, 3398, 3479, 3769节);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比起其他人,他们能更好地拥有缺乏内在的神圣外在(4293节);这就是为何他们被保存至今(3479节);他们的神圣外在对他们的灵魂根本没有任何影响(3479节)。

属天的奥秘 #3021

3021.“请把手放

3021.“请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示属世人照着它的能力对婚姻之爱的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手”和“大腿”的含义清楚可知:“手”是指能力(参看878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的良善,如下文所述。事实上,意思是在它的能力范围内对该良善所承担的义务,这从以下考虑清楚看出来:按照古代习俗,那些承担了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义务之人要把手放在他们对其有义务的那个人的大腿底下,以这种方式向他起誓。这样做的原因是,“大腿”表示婚姻之爱,“手”表示能力,或竭尽所能。因为人体的所有部位都对应于大人,也就是天堂中的属灵和属天事物,如前所示(2996, 2998节);蒙主的神性怜悯,后面我会充分说明这一点。大腿本身和腰部一起对应于婚姻之爱。这些事对上古时代的人来说,是众所周知的;这就是为何他们有那么多基于这种对应关系的仪式或习俗,其中包括:当他们要承担执行与婚姻之爱的良善有关的某件事的责任时,就把手放在大腿底下。关于这些事或对应关系的知识在古人当中最受推崇,是构成他们知识和聪明的首要事物之一;但如今,这种知识完全遗失了,并且遗失得如此彻底,以至于人们竟不知道任何对应关系的存在;因此,一些人听说此处所描述的仪式或习俗表示这些事,可能会感到惊讶。此处提到这种仪式或习俗,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亚伯拉罕想安排他的儿子以撒与他本族的某个女子订婚,并吩咐他的老仆人去执行这项任务。
如前所述,“大腿”因其对应而表示婚姻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也可以看出来,如妇人被她丈夫指控通奸时所遵循的程序。摩西五经:
祭司要叫妇人发咒起誓;祭司要对那妇人说,当耶和华使你大腿消瘦,肚腹发胀时,愿耶和华使你在你民中间成为咒诅和誓语。他叫她喝了那水以后,她若被玷污,对丈夫犯下过犯,这致咒诅的水必进入她里面变苦了,她的肚腹就要发胀,她的大腿就要消瘦,那妇人便要在她民中间成为咒诅。(民数记5:21, 27)
“大腿就要消瘦”表示婚姻之爱的邪恶,也就是通奸。这个程序中的其它每个细节都有某种具体含义,甚至连最小的细节也无不表示某种事物,尽管凡阅读圣言,却对它的神圣没有任何概念的人必定奇怪为何这些事会出现在那里。正因“大腿”表示婚姻之爱的良善,所以圣言经常提到“从大腿而出”,如论到雅各的话:
你要繁殖增多,必有一个民族和一群民族从你而来,又有列王从你大腿而出。(创世记35:11)
另一处:
所有与雅各同到埃及的灵魂,凡从他大腿而出的。(创世记46:26; 出埃及记1:5)
论到基甸:
基甸有七十个从他大腿而出的儿子。(士师记8:30)
“大腿”和“腰”因表示属于婚姻之爱的事物,故也表示属于爱和仁的事物,因为婚姻之爱是一切爱的基础(参看686, 2733, 2737-2739节)。一切爱都来自同一个源头,也就是来自天上的婚姻,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参看2727-2759节)。“大腿”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的良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那骑在白马上的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那骑在白马上的”是指圣言,因而是指主,主就是圣言(参看2760-2762节);“衣服”表示神性真理(2576节);这就是为何祂被称为“万王之王”(3009节)。由此明显可知“大腿”表示什么,即表示从祂的爱流出的神性良善;祂因此也被称为“万主之主”(3004-3011节)。由于这就是主的整个性质,所以经上说祂“有写在衣服和大腿上的名”,因为“名”表示性质或品质(1896, 2009, 2724, 3006节)。
诗篇: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带着你的荣耀和威严!(诗篇45:3)
这论及主。“剑”表示进行争战的真理(2799节);“大腿”表示爱之良善;“大腿边佩剑”表示祂用来争战的真理来自爱之良善。以赛亚书:
公义必作祂的腰带,真理必作祂大腿的带子。(以赛亚书11:5)
这也论及主。“公义”因论及爱之良善(2235节)而被称为“腰带”;真理因来自良善而被称为“大腿的带子”;因此,“腰”论及对良善的爱,“大腿”论及对真理的爱。
同一先知书:
必无人疲倦,也没有在祂里面绊倒的;祂既不打盹,也不睡觉;祂大腿上的带子并不放松,鞋带也不折断。(以赛亚书5:27)
这论及主。“祂大腿上的带子”和前面一样,表示对真理的爱。耶利米书:
耶和华对耶利米说,他去买一根麻布带子束腰,不可把它浸在水里;要往幼发拉底河去,将腰带藏在磐石穴中;做了这一切后,当他去把它从那地方取出时,腰带已经坏了。(耶利米书13:1-7)
“麻布带子”表示真理,用它“束腰”代表真理来自良善。谁都能看出,这些行为都是代表。然而,它们的含义只能从对应获知;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将在某些章节末尾予以说明。
以西结、但以理和尼布甲尼撒所看到的那些事物的含义也一样。如以西结书:
在基路伯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从祂腰以上的样子和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有光辉。下雨的日子,云中彩虹的样子怎样,周围光辉的样子也是怎样;这就是耶和华荣耀的形像的样子。(以西结书1:26-28)
显然,这场景代表了主和祂的国度。“腰以上的样子”和“腰以下的样子”描述了祂的爱,这从“火”、“光辉”和“彩虹”的含义明显可知:“火”是指爱(934节);“光辉”和“彩虹”是指从这爱生出的智慧和聪明(1042, 1043, 1053节)。
但以理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没有人能明白这些细节的含义,如“腰”、“身体”、“面貌”、“眼目”、“手臂和脚”,除非知道它们的代表和相关的对应关系。从这些代表和对应明显可知,但以理所看到的代表了主的天国,其中:“腰”是指神性之爱,祂束腰的“乌法精金带”是指来自这爱的智慧之良善(113, 1551, 1552节)。
关于尼布甲尼撒看到的雕像,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这像的头是精金的,胸膛和膀臂是银的,肚腹和大腿是铜的,脚是半铁半泥的。(但以理书2:32-33)
这雕像代表教会的连续状态:“金头”代表第一个状态,该状态是属天的,因为这是一种对主之爱的状态;“银的胸膛和膀臂”代表第二个状态,该状态是属灵的,因为这是一种对邻之仁的状态;“铜的肚腹和大腿”代表第三个状态,该状态是一种属世良善的状态,“铜”表示属世良善(425, 1551节)。属世良善是对邻之爱或对邻之仁,只是这种爱或仁处于属灵良善之下的一个层级。“半铁半泥的脚”是指第四个状态,这是一种属世真理的状态,“铁”表示属世真理(425, 426节);这也是一种与良善缺乏任何结合的状态,由“泥”来表示。由此可见“大腿”和“腰”表示什么,即首先表示婚姻之爱,由此表示一切真爱,这从所引用的经文和其它经文(如创世记32:25, 32; 以赛亚书20:2-4; 那鸿书2:1; 诗篇69:23; 出埃及记12:11; 路加福音12:35, 36)明显看出来。大腿和腰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婚姻之爱和一切真爱对立的爱,也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参看列王纪上2:5; 以赛亚书32:10, 11; 耶利米书30:6; 48:37; 以西结书29:7; 阿摩司书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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