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

5.此外,天使天堂如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属天的奥秘 #4316

4316.就内在历史

4316.就内在历史意义而言,“直到今日”表他们的性质永远如此。这从“直到今日”的含义清楚可知,凡在圣言中提及“直到今日”的地方,它都表示永远(参看2838节)。这些后代的性质从最初之时就是如此,这一事实从雅各的儿子们本身就能看出来;如流便,因为他“与他父亲的妾辟拉同寝”(创世记35:22);如西缅和利未,他们杀了哈抹和示剑,并其城中所有男人;他其余的儿子则来到被杀的人那里,掳掠那城(创世记34:1-31)。因此雅各,那时叫以色列,临死这样谈及他们:论到流便,“你必不得超越,因为你上了你父亲的床;你使自己毫无价值;因为你污秽了我的榻”(创世记49:3,4);论到西缅和利未,“我的灵魂不要进入他们的隐秘之地;我的荣耀不要与他们的会众联络;因为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腿大筋。他们的忿怒可咒诅,因为很猛烈;他们的暴怒可咒诅,因为很严厉;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住在以色列中”(创世记49:5-7)。
[2]犹大的品性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娶了迦南女子为妻(创世记38:1,2),然而,这是违反嘱咐的,这一点从亚伯拉罕对他仆人所说的话可以看出来,他打发这仆人去给他儿子以撒娶利百加(创世记24:3,6);这一点还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看出来。该民族的三分之一支部分就来自这一支,也就是来自他儿子示拉,而示拉是由迦南母亲所生的(创世记38:11;46:12;民数记26:20;哥林多前书4:21,22)。雅各的这些和其余儿子的品性从他们对约瑟的邪恶行径(创世记37:18-36)进一步明显看出来。其在埃及的后代品性从他们在旷野时关于他们所记载的细节明显看出来,他们在旷野里经常叛逆,后来在迦南地则经常沦落为偶像崇拜者。最后,在主的时代,他们的品性刚才已经说明了(参看4314节)。他们如今的性质是众所周知的,即他们反对主,反对构成教会的事物,反对对邻之仁,甚至反对彼此。由此可见,这个民族一直具有这种性质。因此,不要让人再持以下观点,即:他们当中有什么教会,其实他们当中只有一个教会的代表;他们更不是优先于其他人而蒙拣选。

属天的奥秘 #10062

10062.“又抹在

10062.“又抹在他们右手的大拇指上”表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这从“手的大拇指”的含义清楚可知,“手的大拇指”是指良善通过真理所行使的能力,或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如下文所述。它之所以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是因为抹在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天堂里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10060节),因而在此表示由此而来的理解能力。“在右耳垂上的血”表示至内层天堂的觉察能力;因此,“右手的大拇指上的血”表示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而抹在“右脚的大脚趾上”的表示末后和最低层天堂的理解能力。事实上,头和头的各个部分表示属于至内层天堂的事物,故“右耳”在此表示该天堂的觉察能力,因为耳朵是头上的一部分。身体和身体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中间天堂的事物,故“右手”在此表示理解能力;而脚和脚的各个部分表示那些属于最低层天堂的事物。关于天堂与人的这种对应关系,可参看前文(1003节,以及该节所提到的地方)。此外,存在于至内层天堂的,是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觉察能力;然而,存在于中间天堂的,不是对真理的觉察能力,只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存在于最低层天堂的,也是对真理的理解能力(参看9277, 9596, 9684节所提到的地方)。
  至于右手的大拇指表示在其能力中的源于良善的真理,以及由此而来的中间天堂的理解能力,诚然,大拇指似乎是太过低级的事物,微不足道,不足以表示天堂;因为或许有人会问,大拇指如何具有如此重大的含义呢?但是,要知道,身体任何部位的末后和最低,或最外在的部分都具有和整个部位一样的含义。“手”表示身体的整个能力,因为身体所拥有的能力通过手臂和手来行使。关于末后或最外在之物表示全部或整体,与最初和最高之物一样,可参看前文(10044节)。
  “手”表示能力,一切能力皆属源于良善的良善(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右手”表示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左手”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10061节)。
  之所以表示理解能力,是因为一切理解能力都是由真理形成的,而一切意愿能力都是由良善形成的。事实上,世界和天堂里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和良善有关,人的理解力是为了真理而赐下的,意愿是为了良善而赐下的。因此,“手”因表示在其能力中的真理,故也表示理解力。
  由于和“手”一样,“手的大拇指”表示真理从良善所拥有的能力,所以在古时的列族,以及以色列人当中,砍掉仇敌之手的大拇指和脚的大脚趾是惯常的做法(士师记1:6, 7);这代表夺去一切能力。此外,手的主要能力也在于大拇指,因为当大拇指被砍掉时,手就再也没有力量在战场上打仗了。正如大拇指表示能力,“指头”也表示能力,如在下列经文:
  耶和华教导我的手争战,教导我的指头打仗。(诗篇144:1)
  诗篇:
  我观看诸天,你的指头所造的。(诗篇8:3)
  路加福音:
  耶稣说,我若靠着神的指头赶鬼,这定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路加福音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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