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此外,天使天堂如此浩大,以致它与人体的每一个部分相对应,成千上万个个体对应于每一个肢体、器官和内脏,还对应于各自的每种情感。我蒙允许得知,就其一切对应而言,该天堂若不凭借众多星球上的居民,是绝无可能存在的。天堂与主对应,人就其每一个细节而言,与天堂对应,以致在主眼里,天堂就是一个规模宏大的人,可称作巨人(AC 2996, 2998, 3624-3649, 3636-3643, 3741-3745, 4625)。关于人及其所属一切事物与巨人,也就是天堂的这种对应关系,已通过记事被大体描述出来(AC 3021, 3624-3649, 3741-3751, 3883-3896, 4039-4051, 4215-4228, 4318-4331, 4403-4421, 4527-4533, 4622-4633, 4652-4660, 4791-4805, 4931-4953, 5050-5061, 5171-5189, 5377-5396, 5552-5573, 5711-5727, 10030)。
6179.“请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表一种神圣的结合。这从“把手放在大腿底下”的含义清楚可知,“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是指通过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竭尽全力建立的一种结合;因为“手”表示能力(参看878, 3091, 4931-4937, 5328, 5544节),“大腿”表示与婚姻之爱有关的东西(3021, 4277, 4280, 4575, 5050-5062节)。就至高意义而言,婚姻关系是神性与神性人身在主里面的合一。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在天堂的合一正是由此而来,因为从主发出的,是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天堂由此被称为天堂,并被称为一个婚姻,因为那里存在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该结合从主发出,并构成天堂。而且,由于主在那里是良善,天堂是源于该良善的真理,故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天堂以及教会被称为“新妇”。因为良善与真理构成一个婚姻,这二者的结合就是婚姻关系所表示的。由此可见,一件事若接受“把手放在大腿底下”所表示的具有婚姻性质的东西约束,是何等神圣。真正的婚姻之爱便从这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而降,关于这爱及其圣洁,可参看前文(2727-2759节)。
10031.“与肝上的网膜”表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良善。这从“肝上的网膜”的含义清楚可知,“肝上的网膜”是指外在人或属世人的内层良善。“网膜”之所以表示这种良善,是因为它全由脂肪构成,而“脂肪”表示良善(参看10029节)。它之所以表示内层良善,是因为这种脂肪在身体里面比刚才所说的遮盖肠子的脂肪更高级或更内在。“肝”也表示更内在的洁净,因为肝净化血液,而肠子净化产生血液的那些物质。它之所以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的良善,是因为这种网膜所属的“小公牛”表示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纯真和仁爱的良善(9990节)。在其它地方,“肝”表示纯真的外在良善,就是属于婴孩或小孩子的那种良善。原因在于,在其它器官完全形成,以发挥其特定功能之前(这一切在婴孩尚在子宫里时就完成了),婴孩通过肝脏得到喂养;因为所有营养液都通过胎盘和脐带从母亲的子宫被带到这个器官。这种液体对应于纯真的良善。
“肝”表示这种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耶利米哀歌:
我的眼睛满了泪水,我的五内烦乱,我的肝倾倒于地,都因我人民的女子遭毁灭,又因幼儿和吃奶的在街上发昏。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耶利米哀歌2:11, 12)
这段经文描述了已荒废的教会的悲伤。“眼睛满了泪水”表示因失去真理而悲伤;“五内烦乱”表示因失去纯真的真理而悲伤;“肝倾倒于地”表示因失去纯真的良善而悲伤。这就是经上说这些话的原因,即“幼儿和吃奶的在街上发昏。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我人民的女子”(因她们的毁灭才会有这种悲伤)是指教会(2362, 3963, 6729节);“眼睛”是指内在视觉的能力或事物,因而是指信之真理(4526, 4528, 9051节);“五内”或“内脏”是指纯真之真理(3294节);“肝”是指纯真之良善,因为“在街上发昏的幼儿和吃奶的”是指那些处于纯真之良善的人(430, 3183, 4563, 5608节);“谷和酒”(论到它们,经上说“他们对母亲说,谷、酒在哪里呢”),是指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谷”是指真理之良善(5959节);“酒”是指良善之真理(1071, 1798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