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与木星灵长时间的来往清楚向我显明,他们比大多数星球的灵人更正直。他们到来的方式、与我的同住,及其那时的流注如此温柔和甜蜜,以至于无法形容。在来世,每个灵人的秉性都通过流注,也就是其情感的交流而显现;正直就显现为温柔和甜蜜;显现为温柔,是因为他害怕造成伤害;显现为甜蜜,是因为他喜欢行善。我能从我们地球的善灵所发的流注那里很清楚地辨别出木星灵所发流注的温柔和甜蜜。他们说,当他们之间产生细微的分歧时,就会看见一种细细的光芒,就像闪电,或像充满闪烁和游荡星星的小条带。不过,他们当中的一切分歧很快就得到解决。闪烁同时又游荡的星星表示虚假;而闪烁又固定的星星表示真理;因此,前者表示分歧。在圣言中,星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因而表示真理(AC 2495, 2849, 4697)。在来世,真理由固定的星星来代表,而虚假则由游荡的星星来代表(AC 1128)。
2715.这里有两个奥秘:第一,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第二,这种模糊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光照。关于第一个奥秘,即: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个奥秘从前面(2708节)关于对比属天人和属灵人的状态的论述明显看出来。这两种状态的对比使得这种模糊变得显而易见。对属天人来说,良善本身被植入其心智的意愿部分,光从那里进入理解力部分。但对属灵人来说,整个意愿部分都被毁灭了,以致他们根本没有来自意愿的良善;因此,主才将良善植入他们心智的理解力部分(参看863, 875, 895, 927, 928, 1023, 1043, 1044, 2124, 2256节)。拥有生命的,主要是人心智的意愿部分,理解力部分则从意愿获得生命。因此,既然对属灵人来说,意愿部分已经被如此毁灭,以至于无非是邪恶,而邪恶持续不断地从意愿部分流入理解力部分,也就是流入思维,那么很明显,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那里的良善是模糊的。
这就是为何属灵人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主,因而没有作为一切敬拜中的基本要素和良善从主流入的渠道的那种谦卑,因为一颗傲慢的心永远不能从主获得良善,唯有一颗谦卑的心才能。属灵人也不像属天人那样爱他们的邻舍,因为对自己和世界的爱不断从他们心智的意愿部分流入,模糊了那爱的良善。凡对此进行反思的人都能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到这一点:他在帮助别人时,为的是世俗的目的;因此,他可能不是有意识地这么做,却仍在思想回报,要么从他所帮助的人那里得到回报,要么在来世从主那里得到回报;他的良善就这样被邀功的思想,或欠他东西的感觉玷污了。还有一个事实能证明这一点,即:每当行了什么善事时,他若能叫人知道,从而把自己置于他人之上,就处于其生命的快乐了。但属天人爱邻胜己,从不思想回报,也不以任何方式将自己置于他人之上。
此外,与属灵人同住的良善因说服性的信仰而变得模糊;这些说服性的信仰是各种假设或原则的产物,而各种假设或原则同样来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至于他们在信的问题上的说服性信仰是何性质,可参看前文(2682, 2689e节)。这也是来自其心智意愿部分的邪恶的流注的产物。
与属天人的良善相比,属灵人的良善是模糊的,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他不像属天人那样从任何感知来认识真理,而是从父母和老师的教导,以及他生来所进入的教义来认识真理。当他添加了他自己和自己想法的某种东西时,感官及其错觉并理性及其表象,或说感官印象和逻辑能力通常占上风,使他几乎不能像属天人那样承认任何纯粹的真理。尽管如此,主仍将良善植入那些看似真理的事物,即便这些真理是纯粹的错觉或真理的表象。不过,这良善会因这类真理而变得模糊,因为良善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具体性质。这就像阳光照到物体上。接受光的物体的性质使这光在那里看上去有某种颜色。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适宜和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美丽的;但如果接受形式的性质和接受的方式是不适宜,因而是不相对应的,那么颜色就是丑陋的。良善本身以同样的方式从与它结合的真理中获得一种具体性质。
这个奥秘还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属灵人不知道邪恶是什么。他几乎不相信除了违反十诫的行为外还有其它邪恶存在,也没有意识到情感和思维的无数邪恶,又不反思它们,或称其为邪恶。凡恶欲和放纵带给他的快乐,他都视之为良善,而不是别的。他实际上追求并赞成爱自己的快乐,还为之辩解;殊不知,这些快乐影响、塑造他的灵,他在来世会完全变成这个样子。
这一切反过来表明,属灵人不知道良善是信的本质,甚至不知道什么叫本质上的爱和仁,即便整部圣言几乎只论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良善。至于被他视为本质的信,除非他通过大量生活经历确认了它,否则他所知道的,就是讨论它是不是真的。属天人从来不讨论这一点,因为他知道并感觉它是真的。这就是为何主在马太福音中说: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因为属天人拥有真理本身,而属灵人却争论它的正确性,或说属天人就处于属灵人所争论的真理本身。属天人因拥有真理本身,所以能从这真理看见属于它的无数事物,因而从光可以说看见整个天堂。但属灵人却争论真理的正确性,所以只要这样争论,他们就无法抵达属天人之光的最远边界,更不用说凭他们的光看见任何东西了。
4697.“和十一颗星”表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这从“星”的含义清楚可知,“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在圣言中,“星”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它们是夜间闪烁之光的微小源头;在夜间将微光发散到我们的夜空中,犹如认知或知识传送良善与真理的微光。这类认知或知识就由“星”来表示,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耶利米书:
那使太阳白日发光,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又搅动大海,使海中波浪砰訇的耶和华如此说。(耶利米书31:35)
这论及一个新教会。“使太阳白日发光”表示爱与仁之良善,“使星月有定例,黑夜发亮”表示真理和认知或知识。
在诗篇也一样:
那造成大光、造日头管白昼、造月亮星宿管黑夜的耶和华。(诗篇136:7-9)
人若对圣言的内义一无所知,会以为此处的“日头”是指这个世界的太阳,“月亮星宿”是指这个世界的月亮和星星;但属灵和属天的意义不会出于这种假设。然而,圣言在每一个细节处都是属天的。由此也明显可知,所表示的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信之真理,连同对这些的认知。
这与创世记第一章相似,那里描述了属天人的新造:
神说,天上穹苍要有光体,可以分昼夜,作记号,定节令、日子、年岁,它们要在天上穹苍中发光,照耀地上!事就这样成了。于是神造了两个大光体,较大的发光体管昼,较小的发光体管夜,又造众星。神把它们摆列在天上穹苍中,让它们发光普照天地,管理昼夜,分别明暗。(创世记1:14-18;参看30-38节)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此处“日头和月亮”表示爱与仁,或良善与真理;而“众星”表示认知或知识(参看4060节);由于此处论述的是教会的末日或末后状态,故“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表示那时爱与仁之良善将要灭亡;“众星要从天上坠落”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也要灭亡。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圣言的预言部分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论及教会末后状态的类似描述。如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的日子临到,必有残忍使这地荒凉,祂要从其中除灭罪人。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9-10)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光辉。(约珥书3:14,16)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使众星昏暗,以密云遮掩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所有的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我必使黑暗笼罩你的地。(以西结书32:7-8)
启示录:
第四位天使吹号,日头的三分之一部分,月亮的三分之一部分,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都被击打,以致日月星的三分之一部分黑暗了,白昼的三分之一部分没有光,黑夜也是这样。(启示录8:12)
此外,“星”是指对良善与真理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但以理书:
从这公山羊的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渐渐成为强大。它渐渐强大,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并践踏它们。(但以理书8:9-10)
启示录:
那大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4)
显然,此处不是指实际的星辰。在《但以理书》和《启示录》,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末期的状态。
在诗篇也一样:
耶和华数点星宿的数目;一一给它们起名。(诗篇147:4)
又:
日头、月亮,你们要赞美耶和华!放光的星宿,你们都要赞美祂!(诗篇148:3)
启示录:
天上现出大异象来。有一个妇人,身披日头,脚踏月亮,头戴十二星的冠冕。(启示录12:1)
由于“星”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所以它们也表示教会的教义,因为这些教义也是认知或知识。在末期,涉及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在启示录中被描述为一颗星:
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火把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三分之一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因水变苦,就死了许多人。(启示录8:10-11)
因这星变苦的水是指真理,“江河和众水的泉源”是指这些真理所赋予的聪明和来自圣言的智慧。因为“水”表示真理(参看2702, 3058, 3424节);“江河”表示聪明(3051节);“泉源”表示来自圣言的智慧(2702, 34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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