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0758.最后,我与这个星球的灵人谈论我们地球居民对于复活的信仰。我说,他们无法想象人们死后立即进入来世,在那里显为人,脸、身体、手臂、脚,以及一切感觉,无论外在的,还是内在的,一应俱全。他们更无法想象他们穿着衣服,有家有住的地方。之所以如此,唯一的原因在于,地球上大多数人局限于肉体感官层面,因而认为他们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是不存在的;而且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从外在感官所感知的事物被引离转向内层事物,从而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正因如此,当思想灵魂或灵时,他们无法获得一个人的观念。他们的观念是,灵魂或灵就像一阵风,空气或呼吸,没有任何形式,然而却含有某种生命力在里面。这就是为什么他们以为他们只有等到世界末日才能复活,他们称之为最后的审判;到那时,肉体尽管已化为尘土,消散于四风,但仍将被带回来,与它的灵魂或灵再度结合。
我补充说,他们被允许如此相信,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思维局限于感官层面,因而无法避免这种概念:灵魂或灵不可能像一个人一样以一个人的形式活着,除非它能取回它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因此,除非有人说,这身体会复活,否则,他们将因无法理解而在心里拒绝关于复活和永生的教导。但尽管如此,关于复活的这种观念还是有它的好处,即:它引导人们相信死后的生命;这种信仰的结果是,当他们生病躺在床上,思维不再像以前那样局限于世俗和肉体事物,因而局限于感官事物时,就会相信他们离世之后将立即活着。这时,他们还谈论天堂,以及对死后随即在那里生活的希望,如此就远离了关于最后审判的教导。
我接着告诉他们,我有时感到惊讶的是:当那些信徒们谈论死后的生活,谈论他们即将离世或已经离世的亲朋好友,同时不去思想最后的审判时,他们就相信自己的亲朋好友死后立即将作为人活着或正在作为人活着。可一想到最后的审判,他们所持的这种观念就变成对他们肉体的物质观念,即肉体会再次与他们的灵魂结合。因为他们不知道,就其内层而言,每个人都是一个灵,正是这灵拥有身体里面的生命;而身体本身并没有任何生命。他们也不知道,正是每个人的灵赋予身体以人的形式,这个人主要是灵,灵存在于一个相似的形式中,但在肉眼面前是看不见的,然而在灵眼面前看得见的。
也正因如此,当一个人的灵的视觉被打开(这种打开通过移除肉体视觉实现)时,天使就会显现;因此,当天使向圣言中提到的古人显现时,他们看上去就是人。我有时也与在世为人时就认识的灵人交谈过。我问他们想不想再次披上他们的肉体,就像他们以前所想的那样。听到这话,一想到与肉体结合,他们就逃得远远的,并为自己在世时因盲目的信仰,未经任何理解就如此思想而充满惊讶。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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