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1409

1409.所描述的历

1409.所描述的历史事件具有代表性,但每一个词都具有一个灵义,这一点从前面关于代表和象征或具有灵义的事物的阐述和说明(665, 920, 1361节)清楚看出来。既然代表从这里开始,那么就让我对这个问题作进一步的简要解释。属天的上古教会视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以及肉体事物(无论从哪个方面说,它们都是感官对象)为死物。但由于世上的每一个事物都呈现出主的国度、因而属天和属灵事物的某种观念或形象,所以每当看见它们,或以某种感官遇见它们时,他们就会思想属天和属灵事物,而不是思想它们。事实上,他们不是从这些世俗事物来思考,而是借助它们来思考。对他们来说,死物以这种方式活了。
那些具有灵义的事物由这些人的后代从他们的口中搜集起来,并被这些后代变成教义,这就是大洪水后古教会的圣言。在古教会,这些教义是具有灵义的事物,因为他们通过教义认识内在事物,并从它们思想属灵和属天事物。但在这种知识开始消亡,以致他们不再知道所表示的是这类事物,并开始视地上和世俗的事物为神圣,敬拜它们,却不去思想它们的灵义之后,这些事物就成了代表。由此产生了代表性教会,该教会始于亚伯兰,后来在雅各的后代当中建立。由此可知,代表起源于古教会中具有灵义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则起源于上古教会的属天观念。
代表的性质从圣言的历史清楚看出来,其中那些祖先的一切行为,也就是说,亚伯兰、以撒和雅各的行为,以及后来摩西、士师或审判官、犹大和以色列的列王的行为都只是代表。如前所述(1402节),在圣言中,“亚伯兰”代表主,并因代表主,也代表属天人;“以撒”同样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属灵人;“雅各”也代表主,并由此代表对应于属灵人的属世人。
但代表具有这种性质:代表的这个人是何品性,根本不用考虑,只要考虑他所代表的事物。犹大和以色列的所有王,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王权;所有祭司,无论他们是哪种人,都代表主的祭司职分。因此,无论坏人、好人,都能代表主,以及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因为如前面所阐述和证明的(665, 1361节),代表与这个人完全分离了。这就是为何圣言的所有历史都具有代表性;由于它们具有代表性,所以可推知,它们在内义上所表示的事物不同于它们在字义上所表示的。

属天的奥秘 #1860

1860.“幽暗出现

1860.“幽暗出现的时候”表示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从“幽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在圣言中,“黑暗”(darkness)表示虚假,而“幽暗”(thick darkness,或译为幽冥)表示邪恶,如接下来所解释的。当虚假取代真理时,就会有“黑暗”;当邪恶取代良善,或准确地说,仇恨取代仁爱时,就会有“幽暗”。当仇恨取代仁爱时,这幽暗如此之大,以至于这人甚至完全没有意识到它是邪恶,更不知道它是如此大的一个邪恶,足以在来世把他推下地狱。事实上,那些沉浸于仇恨的人在仇恨中感觉到某种快乐,可以说从中找到生命。这种快乐和生命本身具有这种效果:他几乎不知道别的,只知道仇恨是良善。凡迎合一个人的感官享受和欲望的东西,因仰合他的爱,所以他都感觉为良善,甚至到了这种程度:若有人告诉他,它是属地狱的,他几乎难以相信;若告诉他,这种快乐和生命在来世会转化为粪便和尸体的恶臭,他更难以相信。他尤其不相信他正在变成地狱的一个魔鬼和一个可怕形像,因为地狱只有仇恨和这类魔鬼般的形式。
然而,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可以知道这一点,因为他若要描述或表现仇恨,或能以某种方式把它画出来,只会利用魔鬼般的形式,就是那些活在仇恨中的人死后也会变成的那种形式而如此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种人仍能声称,在来世,他们会进入天堂,有些情况下仅仅靠着说他们有信,就能进入;而事实上,天堂只有仁爱的形式,仁爱的性质可从经历看出来(553节)。让这些人认真想一想,这两种形式,即仇恨的形式和仁爱的形式,如何能在同一个地方和谐共处呢?
“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这一点可从以下圣言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约珥书:
这地所有的居民都要战栗,因为耶和华的日子将到,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约珥书2:1-2)
西番雅书:
那日是震怒的日子,是荒废和凄凉的日子,是黑暗和幽冥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阿摩司书:
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在里头吗?(阿摩司书5:20)
在这些经文中,“耶和华的日子”表示教会的末期,也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黑暗”表示虚假,“幽暗或幽冥”表示邪恶;所以经上提到了这两者;否则,这只是重复同一件事,或毫无意义地堆砌词语。然而,在原文,用来表达本节中的幽暗的那个词语包含了这两者在里面,即虚假和邪恶,也就是产生邪恶的浓密虚假和产生虚假的浓密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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