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434.“和他兄弟的儿子罗得”表示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因而表示灌输给还是个孩子时的主的第一种真理。这从“罗得”、“儿子”和“兄弟”的含义清楚可知:“罗得”是指感官知觉,如前一节所述;“儿子”是指真理,如前所述(264, 489, 491, 533节),“兄弟”是指信之真理(367节)。因此,罗得在此是指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因为内义不关注这些人或话,只关注其含义。在天堂,他们不知道罗得是谁,只知道他所代表的品质。他们也不知道儿子是什么,只知道相对来说像一个儿子那样的属灵状态。他们若不从诸如存在于天堂的那种兄弟情谊,同样不知道兄弟是什么。
至于感官真理,或说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它是把自身灌输进来的第一种真理,因为在童年时期,判断力还不能高过感官。感官真理,或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真理就在于看到一切尘世和世俗事物都是由神创造的,每一个事物都有一个目的,并在每一个事物中都看到神国的某种形像。这种感官真理只灌输给属天人,并且由于唯独主是属天人,所以这些和类似感官真理在童年时期就被灌输给祂。主以这种方式为接受属天事物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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