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834.“有鸷鸟下来落在这些尸体上”表示邪恶和由此衍生的虚假,它们试图毁灭(属天和属灵之物)。这从“鸷鸟”的含义清楚可知,“鸷鸟”是指虚假。在圣言中,鸷鸟(即猛禽或捕食鸟)表示真理(如前所示,776-777, 986, 988, 1826节),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虚假;在圣言中,这类事物几乎都有正反两方面的意义。前面说明(778, 866, 988节),鸷鸟(即猛禽或捕食鸟)也表示虚假。谁都能看出,这个细节表示某个奥秘,否则不值一提。至于这个奥秘是什么,这在前面也已说明,并且从内义上的思路明显可知,即:它涉及教会的状态。
当主兴起一个教会时,它一开始是无可挑剔的。那时,每个人都爱别人如同自己的弟兄姊妹,这从主降临后的初期教会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所有教会成员都如弟兄姊妹般生活在一起,也称呼彼此为弟兄姊妹,并彼此相爱。但随着时间推移,仁爱逐渐冷淡并消失,并且随着它消失,邪恶取而代之,虚假连同这些邪恶一起钻进来。分裂和异端便由此产生,如果仁爱继续掌权,并兴盛起来,这种情况永远不会出现,因为那时,他们甚至不会将分裂称为分裂,也不会将异端称为异端,而是称为符合各人信仰的教义。他们会把这种教义留给每个人的良心来决定,只要它不否认基本原则,也就是主,永生和圣言,并且不违背神性秩序,也就是十诫。
当仁爱消失时,在教会取代仁爱的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就是此处被亚伯兰赶走,也就是被亚伯兰在此所代表的主赶跑的“鸷鸟”所表示的。亚伯兰只是赶走了鸷鸟,根本没有赶走任何邪恶和虚假。天堂也不认识亚伯拉罕,而是看他和看其他任何人一样,凭自己都完全无能为力。天堂只承认主,唯独主拥有成就万事的能力,正如以赛亚书所说的:
你是我们的父,因为亚伯拉罕不认识我们,以色列也不承认我们。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我们的救赎主;你的名从万古而来。(以赛亚书63:16)
6032.“约瑟一看见他”表觉知。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觉知(参看2150, 3764, 4567, 4723, 5400节),也指有信(2325, 2807, 3863, 3869, 4403, 4421, 5400节)。关于“看见”表示理解,因而觉知,以及有信,要知道,人有两样事物,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
至于属灵之光,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也就是说,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光来光照;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理性心智,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不过,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然而,当这光没有光照时,人的理性心智,或内眼,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也就是说,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我能证实这一点,因为我见过它。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这解释了为何“看见”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如思考、反思、观察、谨慎,以及许多这类活动;同样不仅表示信,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如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
关于属灵之热,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以及人由此对主,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这属灵之热是真热;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热”、“火焰”、“火”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良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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