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875.我被允许感知主祷文中基于下面这句话的天使观念,即:“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路加福音11:4)。离我最近的善灵开始通过我里面可感知的某种观念消除“试探”和“凶恶”,他们如此彻底地弃绝这些观念,直到纯天使的东西,即良善保留下来,没有任何试探和凶恶的概念;字义就这样完全消失了。在消除的过程中,第一步是形成关于该良善的无数观念,即:良善如何从一个人的苦难中出来,而苦难来源于这个人和他的邪恶,这邪恶就含有惩罚在里面。伴随这些观念的,是对以下观点的一种愤慨,即:任何人都应该想到试探及其邪恶来自其它某个源头,并且任何人在想到主时,都应该想到邪恶。这些观念随着它们升得越来越高而逐渐被洁净。它们的上升由前面(1393节)所描述的消除来代表,并且消除以一种无法描述的方式迅速完成,直到最后这些观念进入我思维的阴影中。那时,它们在天堂中,那里只有关于主之良善的无法形容的天使观念。
934.“冷”表示无爱,或无仁和信,“热”或“火”表示爱,或仁和信。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经上在给老底嘉教会的信中说到:
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你既如温水,也不冷也不热,所以我必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启示录3:15-16)
此处“冷”表示没有仁爱,“热”表示大量仁爱。以赛亚书:
耶和华对我这样说,我要安静,在我的居所观看;如同光中的清热,又如收割的热气中露水的云雾。(以赛亚书18: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光中的热”和“收割的热”表示爱和仁。又:
这是那有火在锡安、有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31:9)
此处“火”表示爱。论到以西结看到的基路伯,经上说:
至于活物的形像,它们的形状就像燃烧的火炭,又像火把的形状;火在活物之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以西结书1:13)
在以西结书,论到主,经上又说:
在他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仿佛蓝宝石的样子,在宝座形像以上有一个形像,仿佛人的样子在它上头。我从祂腰以上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炭的形状,其中周围有火的形状;又从祂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26-27; 8:2)
此处“火”同样表示爱。但以理书:
亘古常在者就坐上去;祂的宝座乃火焰,其轮乃烈火。一道火河涌出,从祂面前流出来,侍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但以理书7:9-10)
此处“火”表示主的爱。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我要作她四围的火墙。(撒迦利亚书2:5)
这论及新耶路撒冷。诗篇:
耶和华以风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篇104:4)
“火焰”表示属天-属灵之物。
“火”因表示爱,故也成为主的一个代表。这一点从燔祭坛上的火明显看出来,这火永不熄灭(利未记6:9, 12-13),以代表主的怜悯。、这就是为何亚伦在进入赎罪之地,或近到施恩座之前,要用取自燔祭坛上的火烧香(利未记16:12-14)。出于同样的原因,为了表示敬拜蒙主悦纳,有火从天上降下来,烧尽燔祭(如利未记9:24等)。在圣言中,“火”还表示自我之爱及其欲望;天堂之爱永远也无法与这爱和谐一致;所以经上也说,亚伦的两个儿子就被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烧香(利未记10:1-2)。“凡火”表示所有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伴随这些爱的一切欲望。此外,在恶人看来,天堂之爱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吞灭之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吞灭之火被归于主;如西乃上的火代表主的爱或怜悯,百姓却视它为烈火,因此求告摩西不再叫他们听见耶和华神的声音,也不再看见那大火,免得他们死亡(申命记18:16)。对那些被爱自己和爱世界的火吞没的人来说,主的爱或怜悯就具有这种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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