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1876.出现在圣言中的人名、国名或城名,就像人类语言的词语一样,在它们上升到的第一道门槛处就消失不见了;因为这些名字是世俗、肉体和物质的;进入来世的灵魂会逐渐脱去这些东西,而那些进入天堂的人则完全脱去它们。天使甚至不保留关于任何人及其名字的丝毫概念,他们不再知道亚伯兰、以撒或雅各是什么。相反,他们会从这些人物在圣言中所代表和表示的事物中为自己形成一个概念。名字和词语对他们来说,就像灰尘或鳞片,在进入天堂时就脱落了。由此清楚可知,在圣言中,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我曾与天使多次谈论这些问题,他们也充分教导了我真理。当灵人们彼此交谈时,他们用的不是词语,而是观念,就是世人无言思考时所用的那种。因此,他们的语言是所有语言的通用语言。但当他们与世人交谈时,他们的言语就会落入这个人的语言的词语中,如前所述(1635, 1637, 1639节)。
与灵人们讨论这个问题时,我得以说,他们在彼此交谈时,甚至无法说出一个人类语言的词语,更不用说任何名字了。其中一些灵人闻言感到惊讶,于是就离开并试图这样做,但回来后声称,他们不能念出这些词,因为它们太粗糙、太物质化了,以至于在他们的气场之下。事实上,这些词是从身体器官清晰发出的空气的声音中形成的,或通过进入循着一条内在途径通向听觉器官的这些身体器官的一种流注而形成的。由此也清楚可知,出现在圣言中的任何词语的任何部分都无法传给灵人,更不用说天使灵了,天使灵的语言更普遍、通用(1642节)。它最不能传给天使(1643节);对天使来说,灵人所拥有的最初观念丝毫不会保留;相反,天使拥有属灵真理和属天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在其最小形式上以一种无法形容的方式变化。这些形式以一种和谐的顺序与代表的最初源头联结并联系在一起。相爱的幸福使得这些代表极其甜美,而甜美又使得它们成为幸福,因为它们的源头因来自主的生命而具有活力。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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