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2025

2025.“我要将你

2025.“我要将你现在寄居的地赐给你和随从你的种”表示主凭自己的力量或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这些事物就是“你现在寄居的地”。这从“寄居”的含义清楚可知,“寄居”是指接受教导(参看1463节)。一个人主要通过在事实或记忆知识、教义概念和信的知识或认知上的教导为自己获得生命,所以“寄居”表示如此获得的生命。当用于主时,“寄居”表示主通过知识或认知、试探的争战和试探中的胜利为自己获得的生命;由于祂凭自己的能力获得它,所以这就是此处“你现在寄居的地”所表示的。
主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也凭自己的能力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并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唯独祂以这种方式成为公义,这一点明显可见于先知书。如以赛亚书:
这从以东而来,能力广大、大步行走的是谁呢?我独自踹酒榨;众民中无一人与我同在。我环顾四周,却无人帮助;我诧异,没有人扶持。所以我自己的膀臂给我带来拯救。(以赛亚书63:1, 3, 5)
“以东”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能力”和“膀臂”表示能力。经上清楚说明祂所用的能力是祂自己的,因为“无人帮助”、“没有人扶持”、“祂自己的膀臂给祂带来拯救”。
同一先知书:
祂见无人,竟无一人代求,甚为诧异;祂的膀臂就为祂施行拯救,祂的公义扶持祂;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6-17)
这同样表示祂凭自己的能力行动,并由此成为公义。但以理说,主就是公义:
已经定了七十个七,为要赎尽罪孽,引进永义,封住异象和预言,并膏至圣所。(但以理书9:24)
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有智慧,在这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这是祂的名,人必称祂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 33:15-16)
由于这个原因,祂还被称为“公义的居所”(耶利米书31:23;50:7)、“奇妙”和“勇士”(以赛亚书9:6)。
主经常将祂自己的东西归于父,其原因前面已经解释了(1999,2004节);因为耶和华在祂里面,并因此在祂的一切事物里面。人里面的类似事物有助于说明这一点,尽管没有可比性。人的灵魂在他里面,并且灵魂因在他里面,故也在他的每一个部分里面,也就是说,在他思维的每一个部分和行为的每一个部分里面。凡没有他的灵魂在里面的东西都不是他的。主的灵魂是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因此,耶和华或生命本身存在于祂的每一个部分中。由于生命本身或存在本身,也就是耶和华,是祂的,正如灵魂是人的,所以凡耶和华的东西都是祂的。这就是主所说的,即:祂在“父怀里”(约翰福音1:18),“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约翰福音16:15; 17:10-11)。
祂凭耶和华的良善将神性本质与人身或人性本质合一,凭真理将人身或人性本质与神性本质合一,从而凭自己做成每一件事。事实上,祂的人身或人性任由它自己,是为了祂可以凭自己与所有地狱争战并战胜它们;由于祂在自己有生命,这生命是祂自己的,如前所述,所以祂凭自己的能力和力量战胜它们,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从先知书所引用的经文。因此,祂因凭自己的能力为自己获得一切事物,故成为公义,将地狱的魔鬼和灵人从灵人界中清除出去,以这种方式将人类从毁灭中解救出来(因为人类通过灵人被掌管),从而救赎人类。这就是为何旧约圣言经常称祂为拯救者、救赎主和救主,这也是祂的名字耶稣的含义。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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