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2256

2256.“使义人与

2256.“使义人与恶人一同死亡,让义人与恶人一样”表示良善不能死亡,因为邪恶能与它分离。这从“义人”和“恶人”的含义清楚可知:“义人”是指良善;“恶人”是指邪恶(参看2250节)。因此,“使义人与恶人一同死亡”是指使良善与邪恶一同死亡。由于这些事不可以发生,并且只是想想就造成惊恐,所以内义就把它们放到一边,同时以这种观念来代替它们,即:良善不能死亡,因为邪恶能与它分离。
很少有人知道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要知道,人从婴孩或童年初期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所思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保留下来;这同样适用于一切邪恶,事实上,就连邪恶的最小粒子也完全不会消失。良善和邪恶两者都被刻在他的生命册(也就是他的两种记忆)上,并刻在他的本性或真我(也就是他的性格和性情)上。他从这良善和邪恶,或说从这种物质为自己形成一个生命,可以说形成一个灵魂;死后,这生命或灵魂的本质保持不变。但良善从不与邪恶混在一起,邪恶也从不与良善混在一起,以致它们无法分离;否则,这人必永远灭亡。主确保它们不会混在一起。当人进入来世时,如果他过着爱与仁之良善的生活,主就会将他的邪恶分离出去,并利用他里面的良善把他提入天堂。而另一方面,如果他过着邪恶的生活,也就是说,过着违背爱与仁的生活,主就会把他里面的良善过滤掉,他的邪恶便将他带入地狱。这就是每个人死后的命运。但这是一种分离,决不是完全除去。
此外,由于人的意愿,也就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已经完全毁掉,所以主将这毁掉的部分与另一部分,也就是他的理解力部分分开,并在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里面将仁之良善植入这理解力部分,再通过这理解力部分植入一个新意愿;他们就是那些有良心的人。一般来说,主也以同样的方式将邪恶与良善分离。这些就是“良善不能死亡,因为邪恶能与它分离”这句话在内义上所表示的奥秘。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