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2850.“海边的沙”表示相对应的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繁多。这从“海”和“沙”的含义清楚可知:“海”是指总体上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或一个知识体系(参看28, 2120节);“沙”是指特定或具体的记忆知识或事实。记忆知识或事实好比“沙”,因为形成沙子的石头颗粒在内义上表示记忆知识或事实(643, 1298节)。此处说,它们必繁多,“如同天上的星”,还如同“海边的沙”,因为“星”,或知识、认知属于理性人;“沙”,或记忆知识、事实属于属世人。当属于理性人的事物,即存在于知识或认知中的良善和真理,与属于属世人的事物,即记忆知识或事实相一致,以至于构成一体,或彼此确认、支持时,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是相对应的。当主使人重生,也就是使他变得属灵时,便将他的理性概念和属世事物或形像带入这种对应状态。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此处才提到“天上的星”和“海边的沙”这两个短语;否则,只提其中一个短语就足够了。
5068.主之所以在这些话中自称王,即:当人子在祂荣耀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于是对他们说,是因为主的王权是神性真理,审判基于并照着神性真理来实施。但审判的基础和实施对善人是一种情况,对恶人又是另一种情况。善人因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良善,因而是怜悯;恶人因不接受神性真理,故审判他们的基础是真理,因而不是怜悯;因为他们总是弃绝怜悯,因而在来世继续弃绝怜悯。接受神性真理意味着不仅拥有信仰,还实践信仰,也就是将教义所教导的融入生活。正因如此,主自称“王”。主的王权就是神性真理(参看1728,2015e,3009,3670,4581,49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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