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3336.“以扫蔑视长子的名分”表示在此期间,生活的良善根本不重视优先权。这从“蔑视”和“长子的名分”的含义,以及“以扫”的代表清楚可知:“蔑视”是指根本不重视;“以扫”是指生活的良善(3300, 3322节);“长子的名分”是指优先权(3325节)。这是暂时的,或短时间内的(参看3324, 3325, 3330节)。由此明显可知,“以扫蔑视长子的名分”表示在此期间,生活的良善根本不重视优先权。要理解本章关于以扫和雅各所讲的这些事在内义上表示什么,思维必须从历史事件,因而从以扫和雅各这些人物那里完全移除,反而必须专注于它们所代表的事物,也就是说,专注于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或也可说,专注于正通过真理和良善重生的属灵人。因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名字只表示真实事物。当所思想的是属世层的良善和真理,而不是以扫和雅各时,那么一个人通过真理和良善重生是怎么回事就显而易见了,即:一开始,与他同在的真理看似占据优先和更高位置;而事实上,良善本身才是优先和更高的。
为进一步阐明这种优先权和更高位置,我还需要补充几句。不难看出,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人的记忆并留在那里,除非有某种情感或爱吸引它。没有情感,或也可说,没有爱,就没有任何洞察。进入的事物或信息与这情感或爱联结,并且一旦与它联结,就保留下来。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当一种相似的情感或爱返回时,事物本身或信息也会重现,并与以前凭一种相似情感或爱进入的其它事物或信息一起呈现;这种情况会反复发生。这就是一个人的思维和从这思维而来的言语的源头。同样,当事物本身或信息返回时,无论这种返回是通过感官对象,还是通过思维对象,抑或通过别人的话语实现的,将该事物或信息引入他记忆的情感也会再现或返回。这是经验的教导,只要停下来反思一下,谁都能确认这一点。
真理的教义以同样的方式进入记忆,最初把它们引入记忆的事物就是各种爱所产生的情感,如前所述(3330节)。那时,属于仁之良善的真正情感是无法察觉的,但它仍存在。在它能存在的程度内,主把它附着于真理的教义,它也保持附着。因此,当一个人能重生的时刻到来时,主就激发对良善的情感,并通过这情感唤起已经被祂与该情感联合的事物或信息。在圣言中,这些事物被称为“余剩”。那时,主利用这种情感,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逐渐移除其它爱的情感,从而也移除与它们联结的事物或信息。对良善的情感,或也可说,生活的良善以这种方式开始掌权。事实上,在此之前它也掌权,只是无法被这个人看见,因为人越爱自己、爱世界,属于真爱的良善就越不可见。这表明关于以扫和雅各所讲的这些历史细节在内义上表示什么。
对应和代表(续)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