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3816.“你就得白白地服事我吗?请告诉我,你要什么报酬”表必须有结合的手段。这从“白白地服事”和“报酬”的含义清楚可知:“白白地服事”是指没有任何有约束力的协议;“报酬”是指结合的手段。“报酬”经常在圣言中被提及,在内义上无非表示结合的手段。原因在于,天使完全不愿听到有关由于他们里面的什么东西而得报酬的任何话。事实上,他们极其厌恶为了任何良善或善行而得报酬的观念。因为他们知道,每个人的自我或自己的东西无非是恶,因此,他们出于自我或他们自己的东西所做的任何事,都含有报酬的反面在里面。天使还知道,一切良善皆源于主,从主流入,而这一切唯独出于仁慈。因此,他们并不是因为始于自己的东西而思想报酬。事实上,当由于良善而思想报酬时,良善本身就不再是良善。因为那时,自私的目的立刻就会粘附上去。并且,这目的越是粘附,就越引入一种否认,即否认良善源于主,并出于仁慈被赐下。结果,它会移除良善的流注,当然也会移除天堂和存在于良善及其情感中的幸福。对良善的情感,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就包含幸福快乐在里面。这些就存在于情感和爱本身里面。出于情感及其幸福行事,同时又为了报酬这样行,是完全对立的两种动机。这就是为何当“报酬”在圣言中被提及时,天使根本感知不到任何报酬,只感知到主出于仁慈而白白恩赐的事物。
尽管如此,对那些还没有达到这种境界的人来说,报酬可作为结合的一种手段;因为那些尚未被引入良善及其情感,也就是尚未完全重生的人不可避免地思想报酬,因为他们所行的良善,并不是出于对良善的情感,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幸福、快乐的情感,同时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行出的。但当人正在重生时,这一切会颠倒过来,变成对良善的情感。当变成对良善的情感时,他就不再关注报酬了。
这一点可通过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来说明。一个热爱自己的国家,对它充满感情,以至于以出于善愿促进它的福祉为快乐的人,若在这样行时受阻,就会感到痛惜,并请求给他机会去促进它的福祉。因为这就是其情感的目标,因而是其快乐、幸福的源头。事实上,这种人会得到荣耀,被提拔到重要岗位;因为对他来说,这些是他借以服务自己国家的手段,即便这些荣耀和岗位被称为报酬。但那些对自己的国家没有感情,只对自我和尘世有感情的人则为了地位和财富而行事,地位和财富也是他们的目的。这种人把自己置于国家之前,也就是说,将自己的利益置于公众利益之前,相对来说是卑鄙的。然而,比起其他人,他们更想让人们看到,他们所行的一切,都是出于真诚的爱而行的。不过,当私下里思想这一切时,他们就会否认人能出于这种爱行事,并且惊讶于任何人都能这样行。那些在世时对自己的国家和公众利益持这种态度的人,到了来世对主的国度同样持这种态度,因为每个人的情感或爱都会跟随他,而情感或爱构成每个人的生命。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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