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4529.有一个人曾因精通植物学而在学术界享有盛名,死后进入来世,听说在来世也会看到花草树木。听到这话,他感到十分震惊;因为植物学是他一生的乐趣,所以他充满一种渴望,想看看他所听到的是不是真的。于是,他就被带到天堂花园,在那里看到极其美丽的树木种植园和极其漂亮的花园,并且延伸得很远。当时他已进入内心的渴望,故蒙允许在那田野漫步,不仅可以仔细观看那里正在生长的植物,还可以摘下来,拿到眼前,检查它是不是真的是它所看上去的样子。
他从那里对我说,像这样的事,他从来就不相信;世人要是听说这种事,必视它们为荒唐。他接着说,那里可见的鲜花,远远比他在世上任何时候所看到的都要丰富得多,几乎无法以任何世俗的鉴赏力来欣赏;每一朵都闪耀着难以想象的光辉,因为它是天堂之光的产物。他还没有意识到,这种闪耀具有一个属灵的起源,也就是说,它们之所以闪耀,是因为它们每一个里面都有某种属于真理和良善的聪明和智慧。他还说,地上的人永远不会相信这一点,因为很少有人相信任何天堂或地狱的存在;那些相信的人只知道天上有喜乐,其中很少有人相信那里竟有诸如眼所未见、耳所未闻、脑子里从未想象出来的那类事物。这种不信是存在的,尽管他们从圣言知道,先知们看见了许多令人惊奇的场景,如约翰就看见了许多,正如启示录所描述的;然而,这些场景只不过是天上不断出现的代表,当约翰的内视被打开时,就被他看到了。
但这些事物相对来说并不重要。那些拥有真正的聪明和智慧,也就是这些事物的源头之人,就处于这样一种幸福的状态:所提到的这些事物对他们来说并不怎么重要。还有些灵人在天堂花园里曾说,这些超越了各种幸福;于是,他们被带到一个更向右的天堂,该天堂闪耀着更大的光辉;后来,他们被带到能体验存在于这类事物中的聪明和智慧的幸福所在的天堂。他们在那里对我说,他们之前所看到的,与现在所体验的相比,简直一文不值。最后,他们又被带到一个天堂,在那里,他们几乎无法承受内在情感的幸福,因为这种幸福穿透了他们的骨髓;当他们的骨髓可以说化成幸福时,他们开始陷入一种神圣的昏厥。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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