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5084

5084.“护卫长府

5084.“护卫长府内的”表解释中的首要事物。这从“护卫长”的含义清楚可知,“护卫长”表示解释中的首要事物(4790,4966节)。故此处的意思是,这两种感官印象被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也就是说,被在内义上属于圣言的事物抛弃。当解释中的首要事物不再依赖感官印象时,就说感官印象被抛弃了;因为感官印象,以及直接通过感官所获得的印象都是错觉。感官是在人里面起主导作用的一切错觉的源头,它们就是很少有人相信信之真理,并且属世人反对属灵人,也就是外在人反对内在人的原因。因此,如果属世人或外在人开始统治属灵人或内在人,信的事物就不再被相信;因为错觉会给它们蒙上阴影,恶欲则会窒息它们。
  很少有人知道何为感官错觉,也很少有人相信它们给理性事物,尤其信的属灵事物蒙上如此大的阴影,以致这阴影会抹除它们。当此人同时以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所产生的欲望为乐时,这种情况尤其会出现。这个主题可举例来说明,首先说明何为纯属世的感官错觉,也就是自然界的事物;然后说明何为在属灵事物上的感觉错觉。
  ⑴这是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或自然界的事物:相信太阳每天绕地球一圈,天空和所有星星也是。人们可能会被告知,如太阳这样的浩瀚火海,而且不仅太阳,还有不计其数的星星每天绕地球一圈,却不经历彼此间的任何位置变化,是不可能的,因而是无法想象的。另外,他们可能还被告知,从行星系统可以看出,地球通过绕轴自转和公转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得到确认:行星也是地球,其中有些带有围绕它们旋转的卫星;如观察所表明的,它们也像我们的地球那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旋转。然而,很多人仍有一种感官错觉,即:事情真如眼睛所看到的那样。
  ⑵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或纯自然界的事物:大气是一个实体,只是逐渐变得越来越稀薄,直到大气不再有,真空出现。当唯独请教人的外在感官时,这外在感官不会告诉他别的。
  ⑶这是一个纯属世感官错觉:种子所拥有的长成花、木并自我繁殖的能力自创世之初就被赋予它们,这种最初赋予使得一切事物开始存在并持续存在。人们可能会被告知,没有什么东西能持续存在,除非它不断照以下法则不断存在,即:持续存在就是不断存在;以及凡与先于自身的某种事物没有联系的事物都会化为乌有,不复存在。尽管他们被告知这一切,但他们的身体感官和依赖于这些感官的思维却不理解。他们也不明白,每一个事物正如它通过来自灵界的流注,也就是说,经由灵界从神性而来的流注而存在那样持续存在。
  ⑷这产生了另一个纯属世的感官错觉,即:被称为单子或原子的单一实体是存在的。因为属世人以为凡被他的外在感官所理解的,都是一个单一实体,根本不是别的什么。
  ⑸这是一个纯属世错觉:一切事物皆属于并来自自然界,并且自然界的确有超出人类理解范畴的更纯粹、更内在的方面。但若有人说,属灵和属天之物存在于自然界之中或之上,这种观念就会被弃绝;因为人们信的是:一个事物若非是自然的,就不存在。
  ⑹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唯有身体拥有生命,当身体死亡时,生命也就灭亡了。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一切细节中,内在人在自然界里面,就在灵界。结果,它们因对此没有概念,故不相信死后内在人仍活着,除非它再度披上肉体(5078,5079节)。
  ⑺这又产生了一个感官错觉:人和动物一样,死后不可能再活着,因为动物的生命和人的生命没什么两样,唯一区别在于:人是更完美的生物。感官,也就是依赖感官思考并由此得出结论的人不明白,人在动物之上,比动物优越,拥有更高层的生命,因为他不仅能思想事物的原因,还能思想神性,也能通过信和爱而与神性联结,以及接受由此而来的流注,并将所流入之物变成他自己的。因此,由于人对来自神性的这种流注的回应,人是有可能接受它的,而动物根本不能。
  ⑻这产生另一个错觉:实际活在人里面的,即所谓的灵魂,只是某种像空气或火焰样的东西;当人死去时,这种东西就会消散。此外还有一种错觉:灵魂要么在心脏,要么在脑部,要么在其它部位,它从那里掌控身体,好像这身体是一台机器。感官人不明白,内在人存在于外在人的每一部分中,眼睛不是凭自己看见,耳朵不是凭自己听见,而是凭内在人。
  ⑼这是一感官错觉:光和热没有其它源头,只可能源于太阳或物质的火。感官不明白,含有聪明在里面的光和含有天堂之爱在里面的热是存在的,所有天使都沐浴在这光和热中。
  ⑽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人以为他凭自己活着,或生命被赋予他;在感官看来的确如此。感官根本就不明白,唯独神性凭自己拥有生命,因而唯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生命,世上的生命只是接受它的形式(参看1954,2706,2886-2889,2893,3001,3318,3337,3338,3484,3742,3743,4151,4249,4318-4320,4417,4523,4524,4882节)。
  ⑾感官人误以为奸淫是可允许的,因为其感官使他认为婚姻的存在只是为了养育子女所需的秩序,只要不破坏这秩序,谁是孩子的父亲无关紧要。他还误以为婚姻状态与同某人发生性关系或淫乱没什么区别,只不过婚姻是被允许的。正因如此,他也相信,若非基督教界依据圣经来禁止,他娶数个妻子并不违反秩序。若被告知,天上的婚姻和地上的婚姻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拥有任何婚姻之物在里面,除非他处于属灵的真理与良善,并且真正的婚姻绝无可能存在于一个丈夫和数个妻子之间,因而婚姻本身是神圣的,感官人就会弃绝这一切,视为毫无价值。
  ⑿这是一个感官错觉:主的国或天堂类似地上的国,那里的喜乐和幸福在于比别人更伟大,因而比别人更有荣耀。因为感官人根本就不明白最小的就是最大的,为末的就是为首的是什么意思。这种人若被告知,在天堂或天使当中,喜乐在于为他人的福祉而服务,毫无功德或回报的想法,就会感到被迎头一击,仿佛这是悲哀的事。
  ⒀这是一个感官错觉:善行值得赏赐,甚至为了自我而向人行善也是一种善行。
  ⒁这也是一种感官错觉,人唯信得救,信能存在于没有仁的人里面,死后保留下来的是信仰,而非生活。其它很多例子也一样。因此,当感官在人里面主导从神性获得启示的理性时,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并陷入黑暗。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感官证据基础上的每一个结论都被视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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