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5402

5402.“埃及有谷

5402.“埃及有谷子”表通过记忆知识,也就是“埃及”获得真理的意图。这从“谷子”和“埃及”的含义清楚可知:“谷子”是指教会所知的真理,或信之真理(“丰收”表示真理的增多,参看5276, 5280, 5292节);“埃及”是指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在正面意义上表示教会所知的记忆知识(参看4749, 4964, 4966节)。从接下来的话明显可知,此处这句话含有为它自己获得这些真理的意图。教会的记忆知识,即此处的埃及,是指对真理与良善的一切认知,它们尚未与内层人,或通过内层人与天堂联结,因而尚未通过天堂与主联结。教会的教义及其仪式,以及对于这些为何并如何代表属灵事物等等的认知无非是记忆知识,直到人从圣言看到它们是否是真理,并以这种方式使它们变成他自己的。
  获得信之真理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教义事物,另一种是通过圣言。当人仅通过教义事物获得它们时,他就会使自己的信仰倚靠那些从圣言推论这类真理的人,并使自己确认它们的确是真理,因为其他人就是这么说的。因此,他不是凭自己的信仰,而是凭其他人的信仰而相信它们。但当他从圣言为自己获取它们,并由此使自己确认它们是真理时,他就会因它们来源于神性而相信它们,因而由于从神性所得来的信仰而相信它们。凡在教会里的人起初都从教义事物获得构成信仰的真理,也必须如此获得,因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判断力使他能从圣言亲自看到这些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真理对他来说与记忆知识没什么两样。但当他能凭自己的判断力看待它们,并且如果他没有请教圣言,以便从圣言看到它们是否真的是真理时,它们仍作为记忆知识留在他里面。然而,他若出于对认识真理的情感和目的请教圣言,那么当发现它们时,就会从真正的源头那里为自己获得信的事物;他会从神性那里接受信之真理,并将它们变成他自己的。这些和其它类似的事就是内义在此所论述的;因为“埃及”表示这些记忆知识,而“约瑟”是指从神性所得来的真理,因而是指从圣言所获得的真理。
  

属天的奥秘 #5071

5071.左边的之所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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