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7089.“后来摩西、亚伦来”表神性律法和源于它的教义。这从“摩西”和“亚伦”的代表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性律法方面的主(参看6752节);“亚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教义(6998节)。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表示诸如在内义,因而在天上的圣言;而“教义”表示诸如在字义,因而在地上的圣言。从目前关于圣言内义所给出的解释可以看出区别何等之大。以十诫为例来说明这一点。严格来说,十诫被称为“律法”;其字义是,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等等。但内义却是,要敬拜主,不可心怀仇恨,不可歪曲真理,不可将主的东西归于自己。这四条诫命在天上就是如此被理解的,其余诫命也以自己的方式被理解。因为在天上,他们只知道主,不知道其他父;因此,他们将孝敬父母理解为敬拜主。在天上,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杀人,因为他们永远活着;他们将杀人理解为心怀仇恨,伤害别人的属灵生命;在天上,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奸淫,因此将这条诫命理解为相对应的东西,即不可歪曲真理;将不可偷盗这条禁令理解为不可从主那里夺走任何东西,并将其归于自己,如良善与真理。
这律法,以及整部圣言在天上就是这样;因此,圣言在内义上也是这样。事实上,它还要深刻得多,他们在天上所思所说的,绝大部分无法以人类的言语来表达,因为他们在灵界,而不是在自然界;灵界的事物远远超越自然界的事物,犹如非物质的事物远远超越物质的事物。然而,物质事物因对应于非物质事物,故能用来揭示非物质事物。也就是说,能用属世的言语,不能用属灵的言语,因为属灵的言语不是由物质的话语,而是由属灵的话语构成的。而属灵的话语是由转化为属灵大气中的话语,并由天堂之光的多样性来代表的观念构成的,天堂之光本身无非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聪明和智慧。由此可见,就真正意义而言,“摩西”所代表的神性律法是什么意思,“亚伦”所代表的“教义”又是什么意思。
7575.“有火闪到地上”表恶欲。这从“火”和“闪到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火”是指恶欲(参看1297, 1861, 2446, 5071, 5215, 6314, 6832, 7324节);“闪到地上”是指占据属世心智,直到它的最低层。“埃及地”是指属世心智(参看5276, 5278, 5280, 5288, 5301节)。由于“冰雹”表示虚假,“火”表示它们所源于的邪恶,故凡提及“冰雹”的地方,经上也会提及“火”(如以赛亚书30:30, 31;诗篇18:12-15; 78:47-49;启示录8:7),以及接下来经上说:那时有冰雹;有火在冰雹中间窜动,甚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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