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7463.“摩西说,看哪,我要从你这里出去”表神的真理在他们当中的显现的移除。这从“摩西”的代表和“出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摩西”是指神之律法(参看6723, 6752节),因而也指神的真理(7014, 7382节);“出去”是指移除,如前所述(7404节)。因为法老召摩西、亚伦表示神之真理的出现(7451节);因此,“从他这里出去”在此表示移除。至于恶人当中的神之真理的出现和移除,要知道,从神来的真理有时向他们显现,是通过一位天使在他们附近出现而如此行的;但对他们来说,从神来的真理不像良善那样经由内层而流入,因为他们的内层已经关闭;它只影响他们的外层。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们充满恐惧,由此充满谦卑,因为从神来的真理的出现使他们不安,并将恐惧灌进他们的内心,这种恐惧就像对死亡的恐惧。但当从神来的真理被移除时,他们就回到以前的状态,没有了恐惧。这一切就是神之真理的显现的出现和移除所表示的。这一切也由法老来代表,当摩西与他同在时,他就谦卑自己,并答应容百姓去祭祀耶和华;但当摩西从他这里出去时,他就使自己的心发沉(8:28)。因为如前所示,摩西代表神的律法或神的真理。
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是一回事,这是因为神的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律法”表示圣言,因而表示神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经上的话是不能废的。若那些承受圣言的人,尚且称为神。(约翰福音10:34-35)
“律法上写着”表示这些话在圣言中的出现,因为它们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众人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句话也写在诗篇中。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句话也在诗篇。路加福音:
这是照主的律法所写:凡开胎首生的男性必称圣归主;又要照主的律法上所写,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加福音2:23-24, 39)
这条诫命在摩西五经。同一福音书:
有一个律法师试探耶稣,说,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路加福音10:25-26)
同一福音书:
律法和先知到约翰为止,从那时起,神国的福音传开了;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6-17)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在这些经文中,圣言被称为“律法和先知”(马太福音5:18; 7:12; 11:13; 22:40)。以赛亚书:
你要卷起法版,为我门徒封住律法。(以赛亚书8:16)
“律法”表示圣言。同一先知书:
说谎的儿女,不肯听从耶和华律法的儿女。(以赛亚书30:9)
又:
祂要在地上设立公理,海岛都期待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4)
这论及主;“祂的律法”表示主。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使律法为大为尊。(以赛亚书42: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若不听从我,不遵行我设立在你们面前所立的律法,不听我仆人众先知的话。(耶利米书26:4-5)
此处“律法”表示圣言;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此明显可知,“律法”表示圣言,它因表示圣言,故表示神的真理,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耶利米书31:33)
此处“耶和华的律法”表示神的真理。
“律法”在广泛意义上是指整部圣言,在不怎么广泛的意义上是指圣言的历史部分,在狭义上是指摩西所写的圣言,在严格意义上是指十诫(参看6752节)。由此可见为何说摩西代表神的律法和神的真理这二者。
6032.“约瑟一看见他”表觉知。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觉知(参看2150, 3764, 4567, 4723, 5400节),也指有信(2325, 2807, 3863, 3869, 4403, 4421, 5400节)。关于“看见”表示理解,因而觉知,以及有信,要知道,人有两样事物,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
至于属灵之光,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也就是说,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光来光照;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理性心智,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不过,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然而,当这光没有光照时,人的理性心智,或内眼,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也就是说,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我能证实这一点,因为我见过它。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这解释了为何“看见”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如思考、反思、观察、谨慎,以及许多这类活动;同样不仅表示信,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如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
关于属灵之热,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以及人由此对主,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这属灵之热是真热;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热”、“火焰”、“火”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良善本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