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7474.“不容百姓去”表他们不会离开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这从“容去”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容去”是指离开;以色列人,即此处的“百姓”,是指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参看6426, 6637, 6862, 6868, 7035, 7062, 7198, 7201, 7215, 7223节)。
至于此处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要知道,它既有一个内在部分,也有一个外在部分;那些处于仁之良善的人处在教会的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则处在教会的外在部分。处于仁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对邻之仁来看待信之真理的人;而处于信之良善的,是那些出于信来看待仁,因而出于属信的服从,也就是说,因为信就是如此吩咐的,而非属仁的情感而行善的人。以色列人在此所代表的,正是这些人,因为他们就是在来世被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所侵扰的人。那些处于属仁的情感之人不可能被如此侵扰,事实上,沉浸于虚假和邪恶的灵人无法靠近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因为主就在这良善里面。
即便他们受到侵扰,这种侵扰只涉及幻觉和表象,使他们相信非真实的东西是真实的,以及诸如他们的教会当作真理,其实并非真理来教导的那类事物。在来世,这些人愿意弃绝虚假,领受真理;原因是,仁之良善是真理的接受者,因为它热爱并渴慕真理。
由于频繁提到侵扰,所以有必要阐明何为侵扰及其性质。侵扰是通过引入反对真理的虚假实现的;不过,对那些遭受这种侵扰的人来说,这些虚假被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一种流注驳倒。那些经历自己的虚假荒凉之人就被保持在这种状态,直到他们吸收信之真理,逐步吸收更内在的真理。他们吸收这些真理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侵扰当中解脱出来。侵扰不是试探,因为试探的发生伴随着良心的痛苦。经历试探的人被保持在诅咒的状态,这会给他们带来痛苦和悲伤。
由此明显可知,在来世,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所经历的荒凉是何性质。这些荒凉是虚假的荒凉。但对那些未处于信之良善,只是处于记忆中的某个信之真理,过着一种邪恶生活的人来说,荒凉是真理的荒凉。那些经历虚假荒凉的人逐渐吸收信与仁之真理与良善;而那些经历真理荒凉的人则逐渐脱去真理,披上属于他们生活的邪恶。由此可见在圣言中,荒凉和荒废是什么意思。
关于火星的灵人和居民(续)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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