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7577.“那时有冰雹;有火在冰雹中间窜动,甚是厉害”表坚定的虚假信仰与恶欲一起。这从“冰雹”、“火”和“在中间窜动”的含义清楚可知:“冰雹”是指由邪恶所生的虚假,如前所述(7574节),在此是指坚定的虚假信仰,因为经上说“冰雹甚是厉害”;“火”是指恶欲,如刚才所述(7575节);“在中间窜动”是指一起。事实上,恶欲在核心,因为它是虚假的源头。
此处正在描述的,是那些属于教会,在来世侵扰正直人之人的状态,就是当他们在教会事物,也就是他们曾宣称相信的良善和真理方面经历荒凉时的状态。也就是说,那时,坚定的虚假信仰与恶欲一起在他们中间掌权;因为这就是他们的内在状态。这些虚假与恶欲是不可分割的,因为在生活上陷入邪恶的人在教义也会陷入虚假。在那些陷入生活的邪恶的人看来,情况似乎完全不是这样,因为当口头上宣称相信取自圣言或其教会教义的真理时,他们以为自己就拥有了对这些真理的信仰。甚至在他们看来,他们似乎真的有信仰;而事实上,如果他们的生活是邪恶的,他们就没有这种信仰,而是要么口头宣称相信与他们的真实想法不一致的东西,要么以为某事是真的,因为他们被先知并说明相信它是真的;他们持守这种信仰,是为了利益和重要职位。这意味着当他们不再为重要职位奋斗,或追求利益时,这信仰就会落空,那时他们就预备学习与恶欲一致的虚假。这些虚假从内在存在于那些生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中间,无论他们多么以为它们不存在。
在来世,当一切外在事物被夺走,这类人只剩下自己的内层时,这一事实就会变得非常清楚了。这时,虚假就会爆发出来,无论他们在世上曾思想的虚假,还是他们未曾公开思想的虚假。事实上,这些虚假从已成为其生活一部分中的邪恶爆发出来,因为虚假无非是邪恶在进行推理,以支持自己,使自己合理化。由此可见这些人在来世是何状态,即坚定的虚假信仰和恶欲一起存在于在他们中间掌权的状态。
5071.左边的之所以被称为“咒诅的人”,对他们的惩罚是“永火”,如以下经文所说:“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以及“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是因为他们转离良善与真理,转向邪恶与虚假。就圣言的内义而言,“咒诅”表示一种转离(245,379,1423,3530,3584节)。他们要离开所进入的“永火”不是属世之火,也不是良心的折磨,而是对邪恶的贪欲。因为在人里面,像这样的贪欲就是属灵之火;这火在他活在肉身期间就吞噬他,在来世则折磨他。由于这些火在他们里面燃烧,所以地狱居民利用可怕的手段彼此折磨。
显然,“永火”不是属世之火;它之所以不是良心的折磨,是因为凡陷入邪恶的人都没有良心,那些活在肉身期间就没有良心的人在来世也不可能有任何良心。不过,它之所以是一种贪欲,是因为人里面的一切生命之火皆由他的爱所点燃;天堂之火由对良善与真理的爱点燃,地狱之火由对邪恶与虚假的爱点燃;或也可说,天堂之火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地狱之火由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点燃。若注意这个问题,谁都能看出,人里面所燃烧的一切火或热都是被他的爱所点燃的。这也解释了为何爱被称为属灵之热,“火”与“热”在圣言中并没有其它含义(934e,1297,1527,1528,1861,2446,4906节)。恶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他们感觉到非常强的欲望时,也有一种火在他们里面燃烧,这火激起他们折磨他人的强烈而又狂怒的渴望。但善人里面的生命之火具有这样的性质:当更高层次的情感存在于他们里面时,一种火也在他们里面燃烧。但这火却激起他们向别人行善的一种爱和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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