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8620.“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记念”表作为永恒的纪念。这从“记念”和“写在书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记念”是指用来提醒或留在记忆中使人想起的东西(参看8066, 8067节);“写在书上”是指作为永恒的纪念。这就是以赛亚书中“写在书上”的含义:
现今你去,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写在版上、记在书上,为今后的时期,直到永永远远。(以赛亚书30:8)
由于“写在书上”表示纪念,所以经上说忠信者被“写在生命册上”;因为“神的纪念”表示救赎,“不纪念”或“忘记”表示诅咒。关于生命册(或案卷、册、书卷),我们在这些经文读到:
亘古常在者坐着要行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 10)
但以理书:
那时,你的百姓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以理书12:1)
诗篇:
愿你在他们的罪上加罪,不容他们抵达你的公义。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篇69:27, 28)
启示录: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示录3:5)
又:
只有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7)
又:
我看见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若发现有人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2, 13, 15;以及13:8; 17:8).
人若不藉着内义知道生命册是什么,以及何谓死了的人照之受审判的“案卷”,就不可能有其它任何概念,只知道天上有这样的案卷,它们上面记着所有人的行为,对它们的记忆就这样得以保存。然而,当上述经文中的“案卷或册”不是指书籍,而是指对他们所曾做过的一切事的回忆。因为每个人都将对自己一切行为的记忆,也就是他的生命册带到来世(2474节)。但没有人能照行为审判任何人,唯独主能。因为一切行为都是从最终原因(或目的)发出的,这原因(或目的)就深深隐藏在里面。人照这些原因受审判;除了主之外,没有人知道这些原因;这就是为何审判唯独属于主。这也是启示录中这些话所表示的:
我看见坐宝座的右手中有书卷,里外都写着字,用七印封严了。我又看见一位大力的天使大声宣传,有谁配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呢?长老中有一位对我说,看哪,犹大支派中的狮子,大卫的根,他已得胜,能展开那书卷,揭开那七印。他既拿了书卷,他们唱新歌,你配拿书卷,配揭开七印。(启示录5:1, 2, 5, 8, 9)
由此可见,“写着字的书卷”表示每个人行为的展现。诗篇中所提到的册子具有类似含义:
所定的日子都写在你册子上。(诗篇139:16)
5215.“又被东风吹焦了”表充满恶欲。这从“被东风吹焦”的含义清楚可知,“被东风吹焦”是指被恶欲之火焚毁。“东风”和“东方”在正面意义上表示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参看101, 1250, 3249, 3708, 3762节),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进而表示贪欲和恶欲,因为这些源于这些爱。“火”用来论及这类欲望的原因如前所述(5071节);因此,“被吹焦”论及它们。
热有两个源头,正如光也有两个源头;热的一个源头是这个世界的太阳,热的另一个源头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众所周知,这个世界的太阳将热散发到自己的世界,以及那里的一切事物上;但天堂的太阳则将热散发到整个天堂,就不那么为人所知了。然而,人若反思人里面的热,也就是被称为生命之热的热,也能知道这一点,因为此热与这个世界的热毫无共同之处。由此可知,这热与这个世界的热具有不同的性质。也就是说,这真正的热是活的,而这个世界的热不是活的;属灵之热因是活的,故点燃人的内层,也就是他的意愿和理解力,赋予他渴望、爱,以及情感。这也解释了为何渴望、爱和情感是属灵之热,并被如此称呼。显而易见,它们是热,因为热从活人身体的各个部位散发出来,哪怕在酷寒或最冷之地。不仅如此,当渴望和情感,也就是爱逐渐增强时,身体也相应地逐渐变暖。这种热就是圣言中的“热或烧”、“火”、“火焰”所表示的;它在正面意义上是指属天和属灵之爱,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肉体和尘世之爱。由此清楚可知,此处“被东风吹焦”表示被恶欲之火焚毁;当论及“细弱”的谷物穗子所表示的记忆知识时,所表示的是充满恶欲的记忆知识。
“东风”表示恶欲和由此衍生的谬念的爆发,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这风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诗篇:
祂使东风吹在天空,又用能力引了南风来。祂降肉像雨在他们当中,多如尘土,又降有翅膀的鸟儿,多如海沙。(诗篇78:26-27)
那风所带来的“肉”表示恶欲,“有翅膀的鸟儿”表示由此衍生的谬念,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民数记11:31-35),在那里经上说:百姓因吃肉而被灾殃击杀所在之地的名叫做“贪欲之人的坟墓,因为他们在那里葬埋起贪欲之心的人”。
以西结书:
看哪,葡萄树虽然栽种了,岂能发旺呢?东风一吹,它岂不全然枯干吗?它必在生长的苗床上枯干。(以西结书17:10)
同一先知书:
这葡萄树因忿怒被拔出摔在地上,东风吹干其上的果子,坚固的枝干折断枯干,被火烧毁了。火也从它枝干中发出,烧灭果子,以至没有坚固的枝干可作掌权者的杖。(以西结书19:12,14)
此处“东风”表示恶欲的爆发。以赛亚书:
刮东风的日子,祂想起了暴风。(以赛亚书27:8)
何西阿书:
必有东风刮来,就是耶和华的风从旷野上来。他的泉源必干,他的源头必竭。它必掳掠他所积蓄的一切宝器。(何西阿书13:15)
此处“东风”也表示恶欲的爆发。同样在耶利米书:
我必在仇敌面前,好像用东风吹散他们。(耶利米书18:17)
诗篇:
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7)
以赛亚书:
你离弃了你百姓雅各家,是因他们充满了东风,占卜的人像非利士人一样。(以赛亚书2:6)
何西阿书:
以法莲吃风,且追赶东风,每日增添虚谎和强暴。(何西阿书12:1)
“风”在此表示谬念,“东风”表示恶欲。刮来蝗虫并把它们吹入红海(出埃及记10:13,19),以及分开红海之水(出埃及记14:21)的“东风”在内义上表示类似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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