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2

52.我还被指示木星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属天的奥秘 #9211

9211.“不可向他

9211.“不可向他取利息”表决不可为了从中谋利而如此行。这从“向某人取利”的含义清楚可知,“向某人取利”是指为利益而行善,如刚才所述(9210节),在此是指不为利益而行善,因为经上说“不可向他取利息”。从关于利息和高利贷的这条律法可以看出,在以色列人当中被称为“典章”的律法是怎么回事,即:当主降世揭开敬拜的内层事物,并总体上揭开圣言的内层事物时,它们连同祭祀,以及其它一切宗教仪式就都废止了。这条律法的内层事物是:要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要相信源于自我的行为里面根本没有任何功德,只有源于主与自我同在的行为才有。因为唯有主自己是有功德的,唯独祂是公义的;当一个人相信这一点时,他根本不会把任何功德或回报加在源于自我的行为上,而是将一切善行都归于主。由于主以其神性怜悯而是那真正行善者,所以此人会将一切都唯独归于怜悯。也正因如此,凡被主引领的人绝没有任何回报或赏赐的想法,却发自内心向邻舍行善。这些就是内层事物,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当中放债取利的律法就是从这些内层事物中降下来的。因此,当一个人了解了这些内层事物时,这条律法就连同其它被称为“典章”的律法一道被废止了。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唯独局限于代表内在事物的外在事物。因此,那时这条律法对这个民族具有约束力;但它对基督徒没有约束力,因为主已经将内层事物揭示给他们。如今属教会的人都知道情况是这样,这就是为何放债取利的律法在今天是完全不同的。即便如此,这条律法的神圣性不会因此而终结,尽管圣言的这一部分已经被废除;因为其神圣性凭包含在它里面的内层事物而保留下来。当阅读圣言的这一部分时,这些神圣的内层事物仍激发天使的情感。不过,要当心,不要以为诸如包含在十诫和旧约各处的生活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事实上,这些律法在内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上都已牢固确立,因为这二者是不可分割的。
  

属天的奥秘 #4904

4904.“并且,看

4904.“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表或说,有任何事物能由此被生出来。这从“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是指要生产某种事物,因为“种”表示信之真理,“怀孕”表示对它的接受,因而“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表示生产或产生;“行淫”是指虚假,也就是说,出于他们的宗教表象,如前所述(4903节)。由此明显可知,“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这些话表示一种觉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或说有任何事物能由此被生出来,这是一种虚假。当论及教会时,被产生表示通过真理被生产的良善;当真理经由理解力进入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时,它就被生产出来。因为如前所述,“种”表示信之真理,“怀孕”表示对它的接受;当存在于理解力中的真理进入存在于意愿中的良善时,或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进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时,接受就会实现。当良善存在于意愿中时,它就存在于自己的子宫中,然后首先被生出来;当人在行为上处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意愿,因而出于快乐和自由产生良善时,这良善就从子宫中出来,或被生出来,这也由再生或重生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怀了身孕”或“怀了孩子”在灵义或内义上表示什么。然而,此处所表相反,即:根本没有良善被生产出来,因为此处所描述的这个民族因没有处于教会的任何内在而未处于任何真理,相反却陷入虚假。
再生或重生,也就是被作成内在人,是这个民族完全不知道的事;因此,这事在他们看来如同一个妓女。这种无知从尼哥底母明显看出来,他是犹太人的官(约翰福音3:1-13),因为他说:
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约翰福音3:4)
众所周知,主揭开了其国度和教会的内在真理。然而,古人都知道这些真理,如:人要重生或再生,以便进入生命;他要脱去旧人,也就是对自我和尘世之爱及其恶欲,要披上新人;也就是对邻对神之爱;还有,天堂在重生之人里面;此外还有许多其它真理。属于古教会的人都知道这些真理,不过,是通过外在代表被引导认识它们的。然而,由于这类真理在犹太民族当中完全丧失了,所以主教导这些真理,但废除了代表本身,因为它们大多关注祂自己;事实上,当形式本身显现时,形像必消失。
因此,祂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该教会不像以前的教会那样通过代表被引导认识内在真理,而是无需代表的帮助就会认识它们。祂只规定了一些外在形式,即洗礼和圣餐;以取代这些代表。规定洗礼是为了叫人能通过它想起重生;规定圣餐是为了叫人通过它想起主,想起主对全人类的爱,人所回应给祂的爱。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主所教导的教会内在真理一直为古人所知;但在犹太民族当中,它们完全丧失了,并丧失得如此彻底,以致它们无非被视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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