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我还被指示木星居民的脸是什么样子。我没有看到木星居民本身,而是看到脸和在世时一样的灵人。不过,在指示之前,他们天使中的一位出现在一片亮云后面给予准许;然后就有两张脸被指给我看。它们类似于我们地球人的脸,又白皙又漂亮,还闪耀出诚实和谦逊。
当木星灵在场时,我们地球人的脸看上去比平常要小。这是由于这些灵人所具有的观念的结果,即:他们认为自己的脸更大。因为他们在世时认为,死后他们的脸会更大,并且呈圆形。由于这种观念被印在他们身上,所以它就留了下来,等他们成为灵人时,便觉得自己有一张更大的脸。
他们之所以认为他们的脸会变大,是因为他们说,脸并非身体的一部分,而是能使他们看见、听见、说话并表达自己想法的部位。而心智便因此透过脸闪耀出来,以致他们认为脸就是心智所取的形式。他们知道,在世生活结束后,他们会变得更智慧;所以他们认为他们心智的形式,因而他们的脸会变大。
他们还相信,他们死后会感觉到有一团火温暖他们的脸。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当中更有智慧者知道,火在灵义上表示爱;爱就是生命之火,正是这火赋予天使生命。他们当中那些生活在天堂之爱中的人会得偿所愿,感觉他们的脸变得温暖;并且其心智的内层被爱点燃。
因此,木星居民经常清洗、洁净自己的脸,并小心保护,避免晒伤。他们所穿的衣服是用蓝树皮或软木制成的,他们还用这些树皮或软木制成的覆盖物将自己的头包裹起来遮住脸。
关于我们地球人的脸,他们透过我的眼睛看到后说,它们并不漂亮。它们的美在于皮肤的外层,而非在于出自内在的纤维。他们看到有些人脸上长满疣和脓疱,或变形,感到很惊讶,声称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脸。不过,有些脸他们是喜欢的,这些脸总是挂着微笑,并且嘴唇微微撅起。在圣言中,火在正反两方面意义上都是指爱(AC 934, 4906, 5215)。神圣的天堂之火是指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地狱之火是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以及属于这些爱的一切欲望(AC 965, 1861, 5071, 6314, 6832, 7575, 10747)。爱是生命之火,这爱实实在在是生命本身的源头(AC 4906, 5071, 6032)。灵人和天使看不到这个太阳系之内的东西,但他们透过我的眼看到了这些事物(AC 1881)。
996.“可食植物”表示最低级的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这类快乐之所以被称为“可食植物”,是因为它们仅仅是世俗和肉体的,也就是外在的。如前所述,存在于肉体或最外在事物中的享受来源于依次加深,或越来越内在的快乐。在最外在或肉体事物中所感受到的快乐相对低级,因为一切快乐的性质会随着它趋向外在事物而越来越低级,随着它趋向内在事物而越来越幸福。因此,如前所述,随着外在事物被剥去或卷走,快乐会变得越来越愉悦和幸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活在肉身期间,其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与他肉身生活结束后进入灵人界时的快乐相比,是低级的,微不足道。事实上,它如此低级,以至于善灵完全鄙弃肉体的快乐。即便把全世界所有的快乐都给他们,他们也不想回到这些快乐。
当这些灵人被主提到天使灵天堂时,他们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因为那时他们抛弃了这些内在快乐,进入更内在的快乐。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灵,当他们被主提到天使天堂或第三层天堂时,他们在自己的天堂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由于天使天堂中的内在事物是活的,那里只有相爱在掌权,所以那里的幸福是无法形容的(关于内在快乐或幸福,参看545节)。
由此明显可知“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可食植物一样”表示什么。由于爬行物既表示肉体享受,也表示感官享受,所以在原文,论及“可食植物”的词是一个既表示“食用植物”,也表示“绿色植物”的词:“食用植物”论及意愿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天情感的享受;“绿色植物”论及理解力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灵情感的享受。“食用植物”和“绿色植物”表示低级事物,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宁林的水必荒凉,青草枯萎,嫩草灭没,青绿之物一无所有。(以赛亚书15:6)
同一先知书:
其居民手力短缺,惊惶羞愧;他们成了田间的草和青绿的草,房顶上的草。(以赛亚37:27)
“青绿的草”表示最低级的事物。摩西五经:
你要进去得为业的那陆地,本不像你出来的埃及陆地,你在那里撒种,用脚浇灌,像浇灌菜园一样。(申命记11:10)
此处“菜园”表示低级事物。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可食植物或青菜快要灭没。(诗篇37:2)
此处“草”和“可食植物或青菜”表示最低级的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