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序 言
(注:拉丁文第三卷)
那些只停留于字义,不从圣言里解释它的其它经文中寻找内义的人受了何等大的迷惑,从大量异端邪说的存在很清楚地看出来,其中每个异端邪说都从圣言的字义来证明自己的信条。这从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基于主对彼得所说的话而制造的大异端看得尤其清楚:
我告诉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16:15-19)
严守字义的人以为这些话是指着彼得这个人说的,如此大的权柄被赐给了他。尽管他们十分清楚,彼得只是一个极为简单的人,从来没有行使过这种权柄,并且行使这种权柄将是对神性的攻击。即便如此,疯狂和地狱般的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仍促使他们为自己篡夺地上和天上的这种权柄,让自己成为神。因此,他们根据字义来解释这段经文,并为自己的解释激烈辩护。而事实上,这些话的内义是,拥有这种权柄的,是对主的信本身,然而也不是信,而是作为信之源头的主;对主的信本身只存在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人里面。在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中,“磐石”表示那信,如在圣言的其它所有地方一样。教会正是建造在那信上,地狱的门不能胜过它。也正是那信拥有天国的钥匙,它关闭天堂,以防止邪恶和虚假进入,并向良善和真理打开天堂。这就是这些话的内义。
十二使徒和以色列的十二支派一样,都只代表这信的各个方面(577, 2089, 2129, 2130e节)。彼得代表信本身,雅各代表仁,约翰代表仁之良善(参看创世记18章序言)。他们的代表类似代表性的犹太和以色列教会中,雅各头三个儿子流便、西缅和利未的代表,这从圣言中的上千处经文清楚看出来。正因彼得代表信,所以上述这些话是对他说的。由此明显可知,那些照字面解释一切的人把自己和同他们在一起的其他人拽入何等的黑暗,如那些如此解释对彼得所说的这些话,利用它们从主那里夺走拯救人类的权柄,并为自己篡夺它的人所行的。
第二十二章
2760.约翰在启示录如此描述内义上的圣言: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凭借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段描述的每个部分都体现了什么。显然,它们各自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如:“天开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骑白马的是圣言,祂就是系圣言的主,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对每句话的解释明显可知,此处描述的是内义上的圣言。“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只在天堂,并被那些天堂向他们打开,也就是处于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对主之信的人看见。“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内层方面的圣言的理解。下文表明,“白马”具有这种代表和意义。“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和系圣言的主,这是显而易见的。祂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祂的眼睛是火焰”表示因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神性良善而发光的神性真理。“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的一切事物。“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主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明白圣言在内义上的本质。“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对内层上的圣言拥有一种理解的人。“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爱和源于爱的信存在于这些人里面。“在祂衣服和大腿上写着的名”表示真理和良善。从启示录的这几节经文和上下文明显可知,大约在教会的末期,圣言的内义将被打开。这一章(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在这末期会发生什么。
6032.“约瑟一看见他”表觉知。这从“看见”的含义清楚可知,“看见”是指理解并觉知(参看2150, 3764, 4567, 4723, 5400节),也指有信(2325, 2807, 3863, 3869, 4403, 4421, 5400节)。关于“看见”表示理解,因而觉知,以及有信,要知道,人有两样事物,或说两个组成部分构成他的生命,即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属灵之光构成其理解力的生命,属灵之热构成其意愿的生命。属灵之光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从主的神性良善流入的神性真理,因而是从仁之良善流入的信之真理;而属灵之热由于它自己的来源而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因而是属天之爱,或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属灵之爱或对邻之爱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二者构成人的整个生命。
至于属灵之光,这光与人之理解力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外在视觉的关系。也就是说,为让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光来光照;然后眼睛才能看见它周围的一切事物。理性心智,即人的内眼也是如此。为让这眼睛能发挥功能,就是能看见,必须有从主所流入的天堂之光来光照它;当这眼睛被此光光照时,它也会看见它周围的事物。不过,它所看见的物体是属灵的,就是记忆知识和真理。然而,当这光没有光照时,人的理性心智,或内眼,和外眼或肉眼一样陷入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也就是说,从记忆知识看不见任何真理,从真理看不见任何良善。光照理性心智的光是真光,这种光比世上正午之光明亮一千倍,我能证实这一点,因为我见过它。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凭这光看见他们周围的事物,同样凭这光看见并觉知信之真理及其品质。这解释了为何“看见”在灵义上不仅表示理解,还表示凡属理解的活动,如思考、反思、观察、谨慎,以及许多这类活动;同样不仅表示信,还表示凡构成信的事物,如真理,取自圣言的教义等等。
关于属灵之热,这热与人之意愿的关系,犹如属世之光与其肉体的关系,因为一个赋予另一个生命。但由于它的最初来源(这来源可追溯到主那里),属灵之热无非是对整个人类的神性之爱,以及人由此对主,以及对邻的回应之爱。这属灵之热是真热;它以温暖或热愉悦或祝福天使的身体,同时以爱愉悦或祝福他们的至内层。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热”、“火焰”、“火”在正面意义上表示与爱有关的事物,如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以及良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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