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3

53.他们之所以喜欢

53.他们之所以喜欢嘴唇撅起的笑脸,是因为他们的言语大部分由面部表情构成,尤其通过他们所用的嘴唇周围区域产生;还因为他们从不伪装,也就是说,从来不嘴上一套,心里一套。事实上,他们不强迫自己的脸,而是任它自由表达他们的想法。而那些从小就学习伪装的人则截然不同。他们从内在扭曲自己的脸,以防止任何暗示他们想法的东西暴露出来。外表什么也显不出来,而是时刻准备着照其狡猾的指示或放松或收紧。通过检查嘴唇纤维及周围区域就能确认这一事实。因为那里有多种折叠和缠结的系列纤维,它们被造不只是为了咀嚼食物和清楚说话,还为了表达头脑中的想法。

属天的奥秘 #9210

9210.“对他不可

9210.“对他不可像放债的”表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这从“放债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债的”是指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因为一个放债者把钱交付给别人是为了利息,帮助别人是为了回报。由于真正的仁爱并不以利益或回报为目的,而是以邻舍的益处为目的,所以“不可像放债的”表示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凡不知道何为基督仁爱的人,可能以为它不仅在于施舍穷乏人,还在于向同胞、国家或教会行善,不管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但是,要知道,决定人一切行为品质的,是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并非善,因为它是为自我而行的,因而也来源于自我。不过,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就是善,因为它是为了善本身而行的;一般来说,良善本身就是真正的邻舍(5025, 6706, 6711, 6712, 8123节);所以它也是为主而行的,因为这样的良善不是来源于这个人,而是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主的,都属于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良善: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良善如何,真理也如何。那些为真理而行真理的人也是为主而行真理,因为真理来自主。为真理而行真理就是行善;因为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就变成了良善。以这种方式行善就是基督的仁爱。那些出于基督的仁爱行善的人有时可能关注由于行善所获得的名声,以便获得一个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但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那些以这些东西为目的的人;因为他们视良善和正义为本质和独一的事物,因而占据最高位置。与此相比,他们将金钱利益或重要地位,或为了它们的名声视为非本质的,因此占据最低位置。当这样的人将眼睛盯在正义和良善上时,他们就像在战场上为自己的国家而战的士兵。在此期间,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因而也不考虑他们在世上的地位或资产;与他们正在做的事相比,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但那些将自我和世界放在首位的人则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甚至看不见正义和良善,因为他们两眼盯着自己和自己的利益。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为自我或世界行善,什么是为主或邻舍行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区别和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区别一样大,因而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此外,那些为邻舍或主行善的人在天堂,那些为自己或世界行善的人在地狱。因为那些为邻舍和主行善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并且爱邻如己,这是诫命之首(马可福音12:28-31)。而那些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世界的人则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爱自己胜过爱神;他们不仅蔑视邻舍,而且如果邻舍不与他们合而为一,不与他们结盟,还会仇恨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的含义: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有些人的确事奉两个主;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被“吐出去”(启示录3:15-16)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取利息的放债之人代表什么,即代表那些为利益行善的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弟兄取利息”,这项禁令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被重申:
  你借给你弟兄的银钱、食物,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 20; 利未记25:36-38)
  “借给弟兄银钱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借出真理,也就是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借给弟兄食物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出租真理之良善;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 2954, 5658, 6914, 6917节);“食物”表示真理之良善(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节)。耶和华之所以在那些没有如此行的人在这地上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是因为他们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幸福之中;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这情感,或这爱之良善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6478, 9174节)。之所以可向外邦人取利,是因为“外邦人”表示那些不承认任何良善或真理,也不接受它们的人(7996节);也就是说,他们是那些唯独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这些人必须服事一个人,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是仆人或奴仆(1097节)。大卫诗篇:
  就是行为纯全、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将银钱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诗篇15:2, 5)
  “将银钱放债取利”表示唯独为了利益而教导人,因而为了回报而行善。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一个行公平、公义的义人不放债取利。(以西结书18:5, 8)
  又:
  缩手不害困苦人,不放债取利,却遵行我的典章,行在我的律例之中的,定要存活。(以西结书18:17)
  又:
  他们在你中间流人血受贿赂;你收取高利贷和利息,用暴力夺取同伴的财物。(以西结书22:12)
  这些话论及“流人血的城”,“流人血的城”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9127节);“收取高利贷和利息”表示为了利益和回报,因而不是出于仁爱而行善。真正的仁爱里面没有获得回报的想法(参看2371, 2373, 2400, 4007,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478节)。
  

属天的奥秘 #1861

1861.“看哪,有

1861.“看哪,有冒烟的火炉”表示最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表示恶欲的灼热。这从“冒烟的火炉”和“烧着的火把”的含义清楚可知:“冒烟的火炉”是指浓密的虚假,“烧着的火把”是指恶欲的灼热。经上之所以说“冒烟的火炉”,是因为一个人,尤其一个教会成员,若拥有某种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不承认它,反而从心里否认它,甚至过着违背真理的生活,只会看似一个冒烟的“火炉”,他本人如同“火炉”,从他的仇恨中冒出的虚假则如同“烟”。产生这些虚假的恶欲则看似来自这种火炉的火把,这从来世的代表也明显看出来(从经历描述了这些代表,814, 1528节)。看似并变成这类事物的,正是仇恨、报复、残忍和通奸的欲望,尤其当这些欲望与欺骗混在一起时。
在圣言中,“火炉”、“烟”和“火”就表示这类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以赛亚书:
各人都是伪善的,是行恶的,并且各口都说愚昧的话。因为邪恶像火焚烧,烧灭荆棘和蒺藜,在森林的丛薮中着起来,旋转上腾,成为浮烟。因万军之耶和华的烈怒,地已变黑,百姓变得像烧火的燃料(直译为食物);无人顾惜弟兄。(以赛亚书9:17-19)
此处“火”表示仇恨,来自这火的“浮烟”表示这类虚假;“无人顾惜弟兄”描述了仇恨;因为这种人在天使看来,正如此处所描述的那样。
约珥书:
在天上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0, 31)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柱”表示虚假,“日头”表示仁,“月亮”表示信。
以赛亚书:
地土要变为燃烧的沥青;昼夜不熄,其烟气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9-10)
“燃烧的沥青”表示可怕的恶欲,“烟气”表示虚假。
玛拉基书:
看哪,那日快到了,燃烧着像火炉!所有骄傲的和凡行恶的都必成碎秸,那要来的日子必用火点燃他们,不给他们留下根和枝。(玛拉基书4:1)
此处“燃烧的火炉”与前面所表相同;“根”表示仁,“枝”表示真理,它们将无一留下。
何西阿书:
以法莲因巴力犯罪;他必像禾场上被旋风吹去的糠秕,又像烟囱冒出的烟。(何西阿书13:1, 3)
“以法莲”表示一个变成这样的具有理解力的人。
以赛亚书:
强者必如麻丝屑,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1)
这表示那些爱自己,或也可说,仇恨邻舍的人将被自己的恶欲点燃、烧尽。启示录: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她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18:2, 18; 19:3)
又:
他开了无底坑,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坑里的烟昏暗了。(启示录9:2)
又:
有火、有烟、有硫磺,从马的口中出来。口中所出来的火与烟,并硫磺,这些杀了人的三分之一。(启示录9:17-18)
又:
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第四位天使把他的碗倒在日头上,叫日头用火烤人。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神之名。(启示录16:8-9)
在启示录,经上同样说:
他们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20:14, 15; 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恶欲,“烟”表示虚假,它们将在末期掌权。当约翰的内视或内眼被打开时,他就看见这些事物,正如它们在来世的样子。灵人和死后的灵魂也会看见类似事物。由此可见地狱之火是什么,它无非是仇恨、报复和残忍,或也可说,自我之爱,因为这爱会变成这种可见的形式。具有这种性质的人只要活在肉身,无论他表面看上去是什么样,当被天使仔细查看时,在他们眼里只会以这种方式显现;也就是说,他的仇恨看似火把,源于仇恨的虚假看似冒烟的火炉。
论到这火,主在马太福音中如此说: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路加福音3:9)
“好果子”表示仁爱,凡丧失仁爱的人就把自己“砍下来,丢在火里”。同一福音书:
人子要差遣祂的天使,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此处意思一样。又: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此处意思一样。
他们被“丢在永火或火烧的地狱(Gehenna,希腊文:欣嫩子谷)里”、“他们的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马太福音18:8-9; 马可福音9:43-49)具有相同的含义。路加福音:
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此处意思也一样。
那些不知道主国度的奥秘之人,会以为是主把恶人投入地狱,或丢在这种火里,这火是仇恨之火,如前所述。而真相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正是人自己,或魔鬼般的灵将自己丢下去。然而,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主把他们丢下去,所以圣言照着表象,事实上照着感官错觉来表述这一点。这种表述对犹太人来说尤为必要,因为他们根本不愿接受任何东西,除非与他们的感官一致,无论这些感官会犯多么大的错误。这就是为何字义,尤其预言部分的字义充满这类表象。
如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早晨要施行公平,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免得我的烈怒因你们的恶行如火发出、燃烧,无人能熄灭。(耶利米书21:12)
“要施行公平”是指说真理;“从压迫者手中解救被抢夺的”是指行仁之良善;“火”表示对那些不做这些事,也就是活在仇恨的虚假之中的人的地狱惩罚。从字义上看,这种“火”和“烈怒”被归于耶和华;但从内义上看,情况正好相反。
同样,在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它前面,火吞灭一切,它后面,火焰燃烧。(约珥书2:1, 3)
诗篇:
从祂鼻孔冒烟上腾,从祂口中发火烧尽,从祂身上冒出燃烧的炭。幽暗在祂脚下。(诗篇18:8-9)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燃起,要一直烧到最低的地狱,把地和地的出产都烧灭掉,连山的根基也烧着。(申命记32:22)
此处“火”表示仇恨,“烟”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虚假,它们被归于耶和华或主,原因如前所述。在地狱,表象也是这样,即:似乎是耶和华或主做了这些事,但事实恰恰相反;是他们对自己做了这一切,因为他们就住在仇恨的火中。由此明显可知,人若不知道圣言的内义,多么容易陷入错觉。
当律法颁布时,百姓在西乃山上看到的“烟”和“火”也一样。因为耶和华或主照着各人的品质和性情而向各人显现。在属天天使看来,祂就像太阳;在属灵天使看来,祂就像月亮;在所有善人看来,祂就像各种快乐、悦人的光;但在恶人看来,祂就像烟和吞灭的火。当律法颁布时,犹太人毫无仁爱;相反,爱自己和爱世界在他们当中掌权;因此,邪恶和虚假在他们里面完全占据主导地位,所以在他们看来,主就像烟和火;而与此同时,祂在天使看来则像太阳和天堂之光。
主向犹太人如此显现是由于他们的秉性,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耶和华的荣耀住在西乃山上。耶和华荣耀的景象在山顶上,在以色列人眼前,就像吞灭的火。(出埃及记24:16-17)
又: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同火炉的烟一般,整座山大大地震动。(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
你们近前来,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烧着,直冲天心;并有黑暗、密云、幽暗。耶和华从火中间对你们说话。(申命记4:11-12; 5:22)
又:
你们听见从黑暗中间出来的声音,山上有火烧着的时候,都来就近我,说,现在我们何必死呢?因为这大火将要吞灭我们;我们若再听见耶和华我们神的声音,就必死亡。(申命记5:23-25)
如果过着仇恨和它所产生的垃圾的生活之人真的看见主,情况是一样的。这种人不可避免地从他的仇恨和这仇恨所产生的肮脏行为来看祂。这些东西就是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光线的接受者,它们会将这些光线转化为这种火、烟和幽暗。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冒烟的火炉”是什么,“烧着的火把”又是什么,就是在末期占据教会的最浓密的虚假和最肮脏的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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