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59

59.他们的住所也被

59.他们的住所也被展示给我。这些住所低矮,由木头建成,内衬浅蓝色树皮或软木;四面墙和天花板上点缀着小星星,类似天空。因为他们喜欢如此描绘可见的天空及其星座;这是因为他们认为星座是天使的居所。他们还有圆顶的帐篷,能伸展得很长,里面同样有点缀在蓝色背景上的小星星。白天他们就躲在里面,以防他们的脸被晒伤。他们花大量精力,格外用心地建造并清洁他们的帐篷,也在里面吃饭。

属天的奥秘 #3203

3203.“就从骆驼

3203.“就从骆驼上下来”表示当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该情感就与属世人中的总体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了。这从“下来”和“骆驼”的含义清楚可知:“下来”是指分离;“骆驼”是指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参看3048, 3071节)。当以撒所代表的理性良善被感知到时,分离就发生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已经阐述并说明了何谓与属世人的分离(3161, 3175, 3182, 3188, 3190节),即:当真理不再是记忆知识的事,而是变成生活的事时,对真理的情感就与属世人分离了。因为当真理变成生活的事时,这个人就会通过习惯充满它,如同他天生的性情或本性。当他这样充满它时,可以说它自动流入行为,无需他出于任何记忆知识或事实思想它。事实上,当它变成生活的事时,这真理就能掌控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并从中提取出无数确认或支持它自己的事物。一切真理都是这种情况;在最初阶段,它是记忆知识的事;但随着这个人年龄增长,它变成生活的事。这种情况就像小孩子学习走路、说话、思考,以及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并作出明智的判断,或得出明智的结论。一旦这些活动通过习惯变成自愿,因而变成自发的,它们就会从记忆知识或事实知识库中消失,因为它们现在会自动流出来,或是本能的。
当人们正在被主重生,或再生时,就构成他们关于属灵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事物而言,情况也是如此。一开始,他们就像小孩子;那时,属灵真理对他们来说纯粹是记忆知识或事实,因为当他们正在学习教义事物,并将它们植入记忆时,这些事物无非是记忆知识或事实。但逐渐地,主把这些记忆知识或事实从记忆中一个接一个地召唤出来,并将它们移植到这个人的生命,也就是良善中,因为良善就是他的生命。一旦这种情况发生,可以说一场转变就发生了;也就是说,这个人开始出于良善,即出于生命行事,而不再像以前那样出于记忆知识行事。因此,凡正在新生的人在这方面都像小孩子;但他所吸收的事物都与属灵生命有关,好叫他不再出于教义或真理行事,而是出于仁爱或良善行事。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他才第一次处于一种蒙福的状态,并处于智慧。
这一切表明什么叫与属世人中的记忆知识或事实分离(由利百加从骆驼上下来来表示);利百加在知道这是以撒之前就从骆驼上下来了。谁都能看出,这些细节包含奥秘在里面。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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