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19.“我们的银子都用尽了,我们为什么死在你旁边呢”表否则,属灵的死亡就会因真理的缺乏而出现。这从“死”和“银子用尽”的含义清楚可知:“死”是指属灵的死亡,如下文所述;“银子用尽”表示真理的缺乏,因为“银子”表示含有真理在里面并适合的记忆知识(参看6112节)。至于这一事实,即属灵的死亡因真理的缺乏而出现,情况是这样:属灵的生命在于照真理行事,因而在于功用或有用的服务。因为具有属灵生命的人都对关注生活(也就是说,他们的目的是照这些真理生活)、因而关注功用或有用服务的真理拥有一种欲求和渴望。因此,他们能吸收功用或有用服务可照之成就的真理的程度,就决定了他们拥有多少属灵生命,因为它取决了他们拥有多少聪明和智慧之光。故当真理缺乏时,如阴影状态到来时的情形,在圣言中,这种状态由“晚上”来表示(6110节),属灵的生命就会衰竭。它之所以衰竭,是因为诸如属于阴影状态,也就是属于属灵死亡的那类事物进来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人们无法被保持在他们之前所在的光中,而是在某种程度上回到自我状态。因此,一个属灵死亡,即诅咒的形像从这阴影中产生。
“死”表示属灵的死亡或诅咒,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清楚看出来;在此只引用以下经文就足够了。以赛亚书:
祂却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以正直责备地上的困苦人。以口中的杖击打全地,以嘴里的气处死恶人。(以赛亚书11:4)
这论及主。“口中的杖”和“嘴里的气”表示神性真理,就是审判的源头;“处死”表示受到诅咒。又:
祂已经吞灭死亡直到永远。主耶和华必擦去各人脸上的眼泪。(以赛亚书25:8)
又:
死了的不能再活;利乏音必不能再起;因为你刑罚他们,毁灭他们。(以赛亚书26:14)
又:
你的死人要活过来,我的尸首在兴起。(以赛亚书26:19)
又:
你们曾说,我们与死亡立约,与阴间结盟。你们与死亡所立的约必然废掉;与阴间所结的盟必立不住。(以赛亚书28:15, 18)
耶利米书:
免得你们盼望光明,祂使光明变为死荫,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西结书:
你们为几把大麦,为几块饼,在我民中亵渎我,杀死不该死的人,救活不该活的人。(以西结书13:19)
何西阿书:
我必救赎他们脱离阴间之手,救赎他们脱离死亡。死亡啊,我要做你的灾害;阴间哪,我要做你的毁灭。(何西阿书13:14)
诗篇:
你是从死门把我提拔起来的。(诗篇9:13)
又:
求你使我眼目光明,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又:
曾有死亡的绳索缠绕我,阴间的绳索缠绕我。(诗篇18:4, 5)
又:
他们如同羊群被派定下阴间;死亡必牧养他们。(诗篇49:14)
启示录:
我拿着阴间和死亡的钥匙。(启示录1:18)
又:
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又:
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马太福音:
那坐在黑暗里的百姓,看见了大光;坐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发现照着他们。(马太福音4:16)
约翰福音:
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翰福音5:24)
又:
我要去了,你们要找我,并且你们要死在罪中。所以我对你们说,你们要死在罪中;你们若不信我就是那位,必要死在罪中。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远不见死。(约翰福音8:21, 24, 51, 52)
由于“死”表示诅咒,所以属于代表性教会的人被禁止摸死人,若摸了,便不洁净,就不得不去洁净(以西结书44:25; 利未记15:31; 21:1, 2; 22:8; 民数记6:6-12; 19:11至末尾)。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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