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0027.“用你的指头抹在坛角上”表主的神性能力,这能力来源于祂自己。这从“坛角”和“指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坛角”是指源于良善的真理的能力,“角”(horns)是指能力(参看9081, 9719-9721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或主里面的神性良善的一个代表(9388, 9389, 9714, 9964节);“指头”是指能力(7430节)。它之所以表示祂自己的能力,也就是源于祂自己的能力,是因为做这一切的是摩西,而摩西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9372, 9806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说“用你的指头”。血之所以首先抹在坛角上,是为了可以代表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实际能力;因为一切事都是通过源于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而做到或成就的;离了这种能力,任何事都不能成就(参看10019节所提到的地方)。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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