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67.至于“屋檐的荫下”表示在对那良善的笼统、模糊的感知里面,情况是这样:对人,甚至重生的人来说,对良善与真理的感知是非常模糊的;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如此处“罗得”所代表的那种人尤其如此。而当一个人专注于肉体事物,也就是活在肉身时,他的情感和他的感知一样,也是极其笼统、因而极其模糊的,无论他多么以为它们并非如此。每一个细微的情感,甚至构成其感知的每一个观念里面都有无数元素,但每种情感和感知在他看来就像一个简单的整体。蒙主的神性怜悯,等到论述情感和观念时再讨论这一点(3078, 3189, 4005节)。有时,人是能通过反思检查并描述他里面的少量元素的;但还有不计其数,事实上无数其它元素是看不见的。只要他活在肉身,这些看不见的元素就永远不会,也不能进入他的意识;不过,一旦一切肉体和世俗事物熄灭,它们就变得可见了。
这一点从以下事实足以清楚看出来:当一个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进入来世时,他就从模糊的生命进入更清晰的生命,如同从黑夜进入白昼。他进入主的天堂到何等程度,就进入越来越清晰的光到何等程度,直到抵达天使所在的光,就是无法形容的聪明和智慧之光。与这光相比,世人所在的光就是黑暗。这就是为何此处说他们“来到他屋檐的荫下”,这句话的意思是,罗得所代表的人住在其模糊、笼统的感知中;也就是说,他们对主的神性和神圣知之甚少;但尽管如此,他们仍承认并相信它们是存在的,就住在仁之良善里面,换句话说,与那些处于这良善的人同在。
4526.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要知道,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简称内视),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事实上,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而主光照整个天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故对应于信之真理,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事实上,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参看44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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