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001.生命只有一个,那就是主的生命。这生命流入人,给他带来生命,无论他是善是恶,这一点从前面(1954,2021,2536,2658,2706,2886-2889节)解释圣言时的阐述和说明清楚看出来。与这生命相对应的接受物通过神性流注以这种方式被赋予生命,即:在它们看来,它们似乎凭自己活着。这种对应就是生命与生命接受者的一种对应。接受者如何,其生命就如何。那些拥有爱和仁的人便处于对应,因为他们适合接受,也的确为自己足够地接受这生命。而那些拥有爱和仁的反面的人不处于对应,因为他们没有足够地接受生命本身。因此,这些人只有生命的表象,这种表象的性质和他们本身的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能以多种方式来说明,如:生命经由灵魂流入人体的运动和感觉器官,而这些器官的性质就决定了它们的动作和感觉的性质。这一点也能通过阳光所照射的物体来说明,它们所呈现的色彩就取决于接受形式的性质,或说这光照着接受形式的性质而产生色彩。但在灵界,由生命的流注所产生的一切变化或修改都是属灵的。这就是为何聪明和智慧有那么多不同种类。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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