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627.一个普遍规则是:任何事物都不能从自己存在并保持存在,而是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某个其它事物而存在并保持存在;并且任何事物只有从某个其它事物,确切地说,通过它才能被保持在一个形式里面,这从自然界中的每一个事物清楚看出来。众所周知,人体在外面被周围的大气保持在形式中;如果某种主动力或生命力不从里面也把它保持在形式中,它就会立刻分崩离析。因为任何事物若不与先于自身的某个事物相联,并通过这在先的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相联,都会瞬间消亡。大人,或来自它的流注,就是某种在先事物;人,即他的每一个部位,都通过这个在先事物而与首先者或最初之物,也就是主相联,这从下文明显看出来。
4933.在大人里面,手、臂、肩对应于能力,是因为整个身体及其一切脏腑的力量和能力都与它们联系在一起;因为身体运用臂和手来行使它的力量和能力。也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肩”表示能力。关于“手”具有这种含义,可参看前文(878, 3387节);关于“臂”也具有这种含义,这从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
求你每早晨作我们的膀臂。(以赛亚书33:2)
主耶和华必以大能临到,祂的膀臂必为祂掌权。(以赛亚书40:10)
祂用祂有力的膀臂锤成。(以赛亚书44:12)
我的膀臂要审判万民。(以赛亚书51:5)
耶和华的膀臂啊,以能力为衣穿上。(以赛亚书51:9)
我仰望,见无人帮助;所以我自己的膀臂为我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5)
那倚靠世人、以血肉为自己膀臂的,这人该受咒诅。(耶利米书17:5)
我用大能和伸出来的膀臂,创造大地、人和牲畜。(耶利米书27:5;32:17)
摩押的角砍断了,摩押的膀臂折断了。(耶利米书48:25)
我必将埃及王的膀臂打断,我必使巴比伦王的膀臂有力。(以西结书30:22, 24-25)
耶和华啊,愿你打断恶人的膀臂。(诗篇10:15)
愿你按你膀臂的大能力,存留那些将要死的人。(诗篇 79:11)
用你大能的手并伸出来的膀臂领你出埃及。(申命记7:19; 11:2-3; 26:8; 耶利米书32:21; 诗篇 136:12)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右手”表示至高的能力,“坐在耶和华右手边”表示全能(马太福音26:63, 64;路加福音22:69; 马可福音14:61, 62;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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