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0.“那人说,他们已经离开这里,我听见他们说,我们往多坍去”表他们从教义的总体方面转向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从“离开”、“示剑”和“多坍”的含义清楚可知:“离开”是指前往;“示剑”,就是他们所离开的地方,是指教义的总体方面(4707, 4716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多坍”是指教义的具体细节,这一层意义无法轻易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来证明,因为它只在列王纪下(6:13)被提及过;在那里,经上讲述了亚兰王派战车、马兵和大军到多坍去捉拿以利沙,他们受到击打,眼目昏迷,被以利沙领到了撒玛利亚。
由于圣言的一切历史细节都是主国度的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所以这段历史也是如此。“亚兰王”代表拥有对真理的认知之人(1232, 1234, 3249, 3664, 3680, 4112节);此处在反面意义上代表那些拥有与真理无关的认知之人。“以利沙”代表主的圣言(2762节)。“多坍”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亚兰王派出的战车、马兵和大军”表示教义的虚假。“少年人所看见的满山有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所教导的良善与真理(2762节)。那些被亚兰王派到那里的人受到击打而眼目“昏迷”表示彻底的虚假或虚假本身(2383节)。“他们被以利沙领到撒玛利亚”,在那里,他们的眼目开了,表示通过圣言所给予的教导。这类事物就暗含在这段历史中,其中:“多坍”,就是以利沙所在的地方,表示取自圣言、关于良善与真理的教义事物。本节历史细节的含义差不多也是这样,因为教义的具体细节并非别的东西。然而,此处表示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从信开始的教会,这种教会如此从一开始就将信与仁分离。此后所制定的一切教义都带有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的意味。因此,这些教义就是作为属于虚假原则的具体细节的虚假。
每个教会一开始都只知道教义的总体方面,因为那时它处于简单的状态,可以说处于童年期。但随着时间推移,它又添加了具体细节;这些具体细节部分是对总体的确认,部分是与总体并不冲突的增添物,以及解决明显矛盾,但避免违犯常识的解释。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所有具体细节都属于虚假原则,因为无论哪种教义,其一切事物都像一个社群里的各个成员那样相互关联,并如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那样彼此联结,承认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为它们的父。由此明显可知,当最初所作的基本原则是虚假时,一切事物都带有虚假的味道。
5708.“五倍”表大量增多。这从“五”和“倍”的含义清楚可知:“五”是指大量,如下文所述;“倍”(measures,即度)是指从良善所得的真理的状态(参看3104节)。关于“五”,这个数字既能表示少量,也能表示一些,甚至能表示大量。它的具体含义取决于它与它成为其因子的那个数字的关系(5291节)。如当它是十的因子时,它的意思和十差不多,只是程度更小一些,因为它是数字十的一半。事实上,正如相乘所得的数字与得出它们的简单数意思一样(参看5291, 5335节),相除所得的数字与它们的倍数意思也一样;如“五”和“十”、以及“二十”意思一样,也与“一百”、“一千”等数字的意思一样。“十”表示完满和完整之物(参看3107, 4638节)。给便雅悯的比给他的其他兄弟“多五倍”是由于这事在灵义或内义上的含义;十倍无法被给予,因为这个量太多了。古人从上古教会的传统知道某些数字所具有的含义;因此,每当某种事物突然出现时,他们就会利用这些数字;这些数字能传达这种事物的含义,如此处的数字“五”。在其它时候,他们也会用到许多其它数字,如“三”表示从开始直到结束的完整之物;“七”表示神圣之物;“十二”表示整体上的一切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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