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83.“安慰他”表基于圣言字义来解释。这从“安慰”的含义清楚可知,“安慰”是指以某种事的希望来减缓心灵的动荡不安(3610节),在此是指减缓对于被毁或丧失的良善与真理的不安或哀恸。由于这种哀恸只能通过基于圣言的解释来减缓,还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雅各的众子和众女,而他们表示那些陷入虚假与邪恶的人(4781, 4782节),故“安慰”表示基于字义的解释。因为字义包含总体观念,就像器皿,既能被真理充满,也能被虚假充满,因而能被赋予适合人自己的观点的任何解释。而且,它们因是总体观念,故相对其它观念来说,也是模糊的,只从内义而非其它任何源头拥有光明。事实上,内义存在于天堂之光中,因为内义是适合天使的圣言;而字义存在于尘世之光中,因为字义是适合世人在进入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凭这光获得启示之前的圣言。由此明显可知,字义有助于将简单人引入内义。
人在阐述圣言时,会运用基于圣言字义并且迎合人自己观点的解释。这一点从以下事实看得很明显:教义、甚至异端的各个种类都被这类解释证实。例如,关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信条就用主的这些话来证实:
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有人便从这些话,以及其它经文断定,永生的获得唯独通过信,无需行为。一旦那些陷入这种信仰的人确信这一点,他们就不再注意主频繁所说关于爱祂,以及仁爱和行为的话了(1017, 2371, 3934节)。因此,他们不会注意以下约翰福音中的话: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这等人不是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他们若被告知,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能信主,就会立刻以这样的解释来搪塞:律法已经被废除了;人生在罪中,所以无法凭自己行善,凡如此行的人必为自己邀功。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来确认这些解释,如凭法利赛人和税吏的比喻(路加福音18:10-14)的说明,以及其它经文。尽管这些话根本不适用于他们所诉诸的解释。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会相信人人都能凭恩典被准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的是何种生活,因此死后与人同在的,不是生活,而是信仰。他们还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然而,从圣言的灵义清楚可知,主怜悯每个人,因此,如果人能凭怜悯或恩典进入天堂,无论他过得是哪种生活,那么人人都会得救。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根本不知道何为天堂,这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何为仁爱。他们若知道仁爱里面有多少平安、喜乐和幸福,就会知道何为天堂;但这一切却向他们完全隐藏起来。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相信他们会与肉体一起复活,尽管要等到审判之日。他们也从照字义解释的圣言的许多经文来确认这一点,同时却根本不思考主所说关于富人和拉撒路的话(路加福音16:22-31节),或祂对犯人所说的话,即: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加福音23:43节),以及祂在其它时候所说的话。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之所以如此相信,是因为他们若被告知,肉体不会复活,就会完全否认任何复活;事实上,他们不知道或不理解何为内在人。除了拥有仁爱的人外,没有人知道何为内在人,何为死后内在人的生命,因为仁爱是内在人的属性。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只是认为仁爱的行为唯独在于给予穷人,帮助困苦人。他们也凭圣言的字义确认这一点;而事实上,仁爱的行为在于各自在自己的工作中,出于对公义与公平,并良善与真理的爱而行公义与公平。
持守与仁分离之信的信徒除以确认其信条的经文外,在圣言中什么也看不见,因为他们没有内在视觉。事实上,那些没有对仁爱的情感之人只有一种外在视觉,或低级视觉;没有人能凭这种视觉看见高层事物,因为它们在他看来就像黑暗。因此,他们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因而利用基于字义的解释毁坏美好的草场,玷污神圣源泉,也就是圣言的清水,正如以西结书所说的:
你们吃光了美好的草场,剩下的草场,你们竟用蹄践踏了,还以为小事吗?你们喝清水,剩下的水,你们竟用蹄搅浑了。你们用角骶触,直到把一切虚弱的(绵羊)驱散到外面。(以西结书34:18,21)
3623.“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这从“生命”的含义清楚可知,“生命”是指通过真理和良善实现的结合。因为当来自一个共同家系或纯正源头的真理不能与属世真理联合时,属世层也会缺乏与理性层的真理的任何联合或联系;在这种情况下,在理性层看来,它自己的生命似乎不是生命(3493, 3620节)。这就是为何此处“我为什么要有生命呢”表示因此不会有任何结合。在此处和其它地方,“生命”在原文都是复数形式,因为人里面有两种生命官能:其中一种被称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另一种被称为意愿,是良善的容器。当理解力植根于意愿,或也可说,真理基于或从属于良善时,这两种生命形式或官能就构成一体。这解释了为何在希伯来语,名词“生命”有时用单数,有时用复数。“生命”这个名词的复数形式用于以下经文:
耶和华神形成人,就是地上的尘土,将生命的气息吹进他的鼻孔,人就成了一个活的灵魂。(创世记2:7)
耶和华神使各样树从土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园子中间又有生命树。(创世记2:9)
看哪,我要使洪水泛滥在地上,毁灭一切肉体,就是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创世记 6:17)
凡有生命气息在里面的肉体,都两个两个地到挪亚那里,进入方舟。(创世记7:15;780节)
凡鼻孔有生命之灵气息的,都死了。(创世记7:22)
诗篇:
我相信在生命之地必看见耶和华的美善。(诗篇27:13)
又:
谁是那渴望生命,喜爱多日,好看见美善的人呢?(诗篇34:12)
又:
耶和华啊,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在你的光中,我们必看见光。(诗篇36:9)
玛拉基书:
我与利未的约是生命和平安的约。(玛拉基书2:5)
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耶利米书21:8)
摩西五经:
爱耶和华你的神,顺从祂的声音,紧靠祂,因为祂是你的生命,你日子的长度;这样,你就可以在地上居住。(申命记30:20)
申命记:
这不是与你们无关的空话,乃是你们的生命,你们必因这话延长你们在那地的日子。(申命记32:47)
其它地方也有。“生命”这个名词之所以用复数形式,是因为如前所述,生命有两种,而这两种生命却构成一体。在希伯来语,“天堂”也是如此,因为天堂有很多,却构成一体;“水”,即穹苍以上的水和穹苍以下的水(创世记1:7-9)同样如此,这些水表示属于理性层和属世层的属灵事物,它们也要通过结合成为一体。至于复数形式的“生命”,它们表示意愿的生命(或属于意愿的东西)和理解力的生命(或属于理解力的东西),因而是指良善的生命(或属于良善的东西)和真理的生命(或属于真理的东西),因为人的生命只是含有来自主的生命在里面的良善和真理。没有良善和真理,以及它们所包含的生命,人就不是人,或说没有人是人,因为没有这些,人将不能意愿或思考任何事。人的一切意愿能力都来自良善或非良善,他的一切思考能力都来自真理或非真理。因此,人拥有两种生命;当他的思维从他的意愿流出时,也就是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从系爱之良善的良善流出时,这两种生命就构成一个生命。
人的所有器官和肢体,
无论内部还是外部,与大人,也就是天堂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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