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5.“法老必将你的头提起离开你身上”表基于预见的决定。这从“将头提起离开”的含义清楚可知:“将头提起离开”是指已经预备并因此决定的事,或基于预备的决定,如前所述(5124节);但此处是指基于预见的决定,是因为接下来就预言了膳长要被挂在木头上,以此表示抛弃和定罪。之所以表示基于预见,而非基于预备的决定,是因为预备论及良善,而预见论及邪恶。事实上,一切良善皆从主流入,因而是主所预备的;而一切邪恶皆从地狱流入,也就是从与地狱构成一体的人的自我流入,因而是主所预见的。对于邪恶,神意无非是将邪恶导向相对温和的邪恶,并尽可能地导向良善;而邪恶本身是可预见的。由于此处的主题是受意愿部分支配的感官能力,以及由于邪恶而对它的抛弃,所以所指的是预见。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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