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9.“于是到了第三天”表在最后阶段。这从“第三天”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天”是指状态的最后阶段,因为“天”表示状态(参看23,487,488,493,893,2788,3462,3785,4850节),“第三”是指完整,因而最后到来之物(1825,2788,4495节)。状态的最后阶段是指当先前的状态走向终结,新的状态开始之时。对正在重生的人来说,当次序翻转过来时,一个新状态就开始了。当内层事物获得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外层事物开始服侍内层事物,无论在理解力的事物上还是在意愿的事物上时,就会发生这种变化。那些正在重生的人从以下事实能意识到这种变化:一种内心的敦促劝阻他们,不让他们允许感官快乐和肉体或世俗的乐趣掌权或控制,并将存在于理解力中的观念引向它们自己这一边以支持它们。当这种变化发生时,先前的状态就抵达它的最后阶段,新的状态则进入它的最初阶段。这就是“第三天”的含义。
在每个人里面,无论他是否重生,状态的变化会发生,次序也被翻转。然而,这类变化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以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则以另一种方式发生。对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是由于身体因素和社会生活因素。身体因素是那些在生命的某个阶段出现,在另一个阶段消退的冲动,以及对身体健康和世间生命长寿的思虑。社会生活因素是人给自己的真实欲望所施加的外在、可见的牵制,好叫他能赚得一个智慧、热爱正义和良善的好名声;而事实上,获得地位和物质利益才是他追求这些的真正目的。但对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来说,这些状态的变化和次序的翻转可归因于属灵因素;这些因素源于良善和正义本身;当此人开始对这些拥有一种情感时,他就在前一个状态的末尾和一个新状态的起始处。
不过,很少有人能明白这一切的真相,所以我们举例说明这个问题。凡不让自己重生的人都热爱身体事物,但只是为了身体的缘故,并没有其它目的;他也热爱世界,但只是为了世界的缘故。他的爱没有升到高处,因为他发自内心拒绝接受更高或更内在的任何事物。而另一方面,正经历重生的人同样热爱身体事物和世俗事物,但却是为了更高或更内在的目的。他热爱身体事物,是因为他想拥有一个在健康身体中的健康头脑。而且,他热爱自己的头脑及其健康,是为了还要内在的目的,即:他可以对何为良善拥有智慧的洞察力,对何为真理拥有聪明的理解力。他也和其他人一样热爱世俗事物,然而是为了这一目的:世界、世俗财富、产业和重要地位可以作为将良善与真理、公义与公平付诸实践的手段而服务于他。
这个例子说明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各是何性质;就外在形式而言,这二者看似相同;但就内在形式而言,他们完全不同。综上所述,明显可知给这两类人,即那些未经历重生的人和那些正经历重生的人带来状态变化和次序翻转的因素是什么,各是何性质。由此也可以看出,对重生的人来说,内层事物拥有统治外层事物的权力;而对未重生的人来说,外层事物拥有统治内层事物的权力。拥有统治权的,正是人所关注的目的,因为这些目的将人里面的其它一切事物置于次要地位,使它们服务自己。这个人的整个生命完全取决于他所关注的目的,因为他的目的始终是他的爱,或说这目的就是他始终所爱的。
8707.“让他们知道当走的路”表聪明之光和由此所过的生活。这从“路”和“他们当走”的含义清楚可知。“路”论及对真理的理解(参看627, 2333节),在此是指更内在层级上的,因为它论及对属灵教会成员由于来自主的真理的直接流注而拥有的真理的理解,这种流注不会给一个人带来对真理的任何实际洞察,只带来赋予他理解力的光。这光的情况类似于肉眼和视觉所依赖的光;为叫眼睛能看见物体,必须有一种光能向周围提供光照;眼睛在这光中看见并辨别物体,被由于它们符合真正秩序的美丽和快乐打动。内眼的视觉,就是理解力,也是这种情况;为叫这视觉,就是理解力能看见,也必须有一种光向周围提供光照;在这光中,作为聪明和智慧的事物的物体能显明自身。这光的源头就是直接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参看8644e节)。呈现在这光中的物体照着它们符合各人良善的程度而显得美丽、快乐。“他们当走”,也就是当在光中走,是指由此所过的生活。“走”在内义上表示生活(参看3335, 4882, 5493, 5605, 8417, 84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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