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40.凡进入来世的人,几乎都对天堂的祝福和幸福的性质一无所知。因为他们不知道内在喜乐的性质和品质。他们只能通过肉体和世俗的幸福和快乐来获得对它的概念。他们以为他们所不知道的东西是毫无价值的。而事实上,肉体和世俗的快感相对来说一文不值,是肮脏的。因此,为叫那些诚实但无知的人能够学习并知道何为天堂的喜乐,他们首先被引入超乎其想象的天堂场景(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1622节)。他们以为自己来到了天堂乐园,却被教导这不是真正的天堂幸福。接着他们被允许体验他们的至内在可感知到的喜乐的内在状态,然后被带入一种甚至抵达其至内在的平安状态。他们坦承,这种平安根本无法用语言或思维来表达。最后,他们被带入一种纯真的状态,也直达他们的至内在感觉。这使得他们认识到真正的属灵和属天的良善是何性质。
3023.“我要叫你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起誓”表示对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的最神圣义务。这从“叫人起誓”的含义清楚可知,“叫人起誓”是指人通过起誓承担义务。因为起誓无非是指承担义务,当指着“耶和华,天上的神和地上的神”,也就是指着在上和在下的神性,或也可说,存在于至高事物和从这些事物降下来的事物中的神性起誓时,这种义务是最神圣的。“耶和华,天上的神”因论及主而表示被称为“父”的耶和华自己;主从父成孕,因此父是主的神性本质,因为成孕本身提供了实际的本质,主从这本质存在,或说拥有自己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耶和华,地上的神”表示被称为“子”的耶和华,因而表示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当主将这人身或人性本质也变成神性时,它就从神性本质产生或出来了。因此,“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存在于至高事物中的神性,而“耶和华,地上的神”则表示存在于从至高事物降下来的一切事物中的神性。但主被称为“耶和华,天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天上的神性;被称为“耶和华,地上的神”,凭的是祂在地上的神性。天上的神性也是指在人的内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而地上的神性是在他的外在层面与他同在的神性。人的内在就是他的天,因为他通过内在与天使联结;而他的外在是他的地,他通过外在与世人联结(82, 913, 1411, 1733节)。当一个人重生时,内在便流入外在,外在则从内在存在。这也表明何为教会的内在,何为教会的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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