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641.“凡从雅各大腿而出的灵魂”表源于总体真理的一切事物。这从“灵魂”和“大腿”的含义,以及“雅各”的代表清楚可知:就一般意义而言,“灵魂”是指一个人,在此是指属灵教会成员,但就内义而言,“灵魂”表示真理和良善,因为人由此而为人(参看6605, 6626节);“大腿”是指婚姻之爱(3021, 4277, 4280, 5050-5062节),“大腿”因表示婚姻之爱,故表示一切爱,无论属天的还是属灵的(3021, 4277, 4280, 4575节),因此“从大腿而出”表示源于天上婚姻的真理与良善,因而教会的真理与良善,因为这些若是纯正的,就是从天上的婚姻,就是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生的;“雅各”是指属世层中的真理,也指良善,但都是作为一个总整体的真理与良善,因为他的儿子们是指在这个总整体里面分开、独立的真理与良善(6637节)。“雅各”在此之所以代表作为一个总整体的真理,是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是属灵教会。事实上,这个教会始于作为一个总整体的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被引入它的良善。属灵教会成员不知道何为属灵良善,并且若不通过真理,也不接受它;因为他不像属天教会成员那样通过良善而拥有对真理的觉知。
10064.“并要把血洒在坛的周围”表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合一。这从“血”和“坛”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祭牲和燔祭时,“血”是指神性真理(参看10026, 10033节);“坛”是指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的一个代表(9964节)。当提到神性良善时,也是指神性之爱,因为一切良善皆属于爱;事实上,凡人们所爱的,他们都感觉为良善,并因此也称之为良善。但一切真理皆属于信;因为凡人们所信的,他们都视为真理,也称之为真理。由此可推知,那些构成人的理解力的事物属于信,那些构成意愿的事物属于爱,因为人的理解力致力于接受属于信的真理,他的意愿致力于接受属于爱的良善。因此,构成人的理解力的真理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人的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真理的性质;构成人的意愿的良善,以及对这些良善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人的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良善的性质,以及他对这些良善的爱。就反面意义而言,对邪恶的爱和对虚假的信,以及由这些所构成的一个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存在的。不过,构成理解力的虚假,以及对虚假的信如何,这理解力就如何,或说理解力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虚假的性质,以及对这虚假之信的性质;构成意愿的邪恶,对这邪恶的爱如何,这意愿就如何,或说意愿的性质取决于构成它的邪恶的性质,以及对该邪恶的爱之性质。由邪恶构成的意愿和由虚假构成的理解力来自地狱,它们构成与人同在的地狱,这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它们与由真理构成的理解力和由良善构成的意愿对立,而这样的理解力和意愿来自天堂,源于主,因而构成与人同在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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