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07.“又要指教你们所当行的事”表因此,神性将在将要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这从“指教”和“你们所当行的事”的含义清楚可知:“指教”是指流入,当如此处论及神性时,是指发出(参看6993节);“你们所当行的事”是指将要发生的事。之所以表示每一件事,是因为它论及神性。在此有必要说一说何谓神性在人的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在人看来,这一点似乎与事实相去甚远,因为他认为,如果神性存在于所发生的每一件事里面,那么恶行就不会发生,也没有人受到诅咒,以及公义会一直得胜,而世上的义人要比不义的人更兴旺发达,还有许多其它类似情况。他们因看的是反面,故不相信神性在每一件事里面。正因如此,他们将具体事件归于自己和自己的精明,只将总体、全面的掌控归于神性;将其它一切事称为运气和机遇,这些事对他们来说,是看不见的大自然的力量。
不过,人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他不知道天堂的奥秘,即:主让每个人都处在自由中,因为人若不在自由中,根本不可能被改造。强迫并不改造人,因为它不会让任何东西扎下根来;事实上,人在强迫之下所行的任何事都不是意愿的行为,而他在自由中所行的,才是意愿的行为。良善与真理若要存在于人里面,成为他自己的,就必须扎根在他的意愿之中,因为在意愿之外的,不是此人自己的。由于这个原因,每个人都被留在自由中,所以人们被允许思想邪恶,并且只要外在的恐惧不阻止,他们也被允许行恶。也由于同样的原因,即每个人都在自由中,在这个世界上,不义的人似乎比义人更快乐和荣耀。但不义之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外在的,或属于身体的,在来世会转化为地狱的痛苦;而义人的荣耀和快乐是同在的,或属于灵的,会继续存留,变成天堂般的祝福。
此外,显赫与富足只带来世俗的幸福,并不带来永恒的幸福。不义的人和义人都能体验到这种幸福;义人若体验不到,也是为了让他们不因这类事物而偏离良善。由于人们认为神性祝福在于各种世俗的良善和幸福,所以当他们看见相反的情况时,他们的软弱使得他们错误地看待圣治或天命。他们也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当前情况得出结论,却没有想到,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尤其要把一切事物都归入天堂,以及地狱里的秩序状态,从而确保天堂不断类似于一个人,而地狱则处于它的对立面,由此产生平衡。他们没有思想这一观念:若不通过运行在所有最具体细节中的圣治或天命,因而若不是神性不断掌管并指引人的自由,这些事根本不可能实现。
关于其它观点,可参看前面关于圣治或天命的阐述和说明,即:主的圣治或天命若不存在于最具体的细节中,就不可能是普遍、全面的 (1919e, 4329, 5122e, 5894e 6481-6486, 6490节);主的圣治或天命关注永恒之物(5264, 6491节);主预见邪恶,提供良善(5155, 5195, 6489节);主将祂所预见的邪恶转变为良善(6574节);偶然事件也是圣治或天命的一部分(5508, 6493, 6494节);人自己的精明就像散布在大气层中的些许灰尘,而圣治或天命就像整个大气层(6485节);许多错误观念否认圣治或天命在具体细节中的存在(6481节)。
9263.“义人”、“公义”、“称义”多次出现在圣言中;但它们具体表示什么,尚不清楚。尚不清楚的原因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所有不同词语都表示诸如属于内在教会和天堂,因而属于内在人的那类事物,因为教会的内在,以及天堂在内在人中。也没有人知道,在圣言中,这些内层事物不同于外层事物,也就是字面上的事物。它们就像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或天上的事物和地上的事物一样不同;其区别如此之大,以致在属世人看来,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尽管它们彼此完全一致。由于这一点不为人知,所以没有人能知道在圣言中,就其属灵和属天意义而言,“义人”、“公义”和“称义”表示什么。教会的领袖以为,义人和称义的人是那些从教会的教义和圣言学习信之真理,并通过这种知识被赋予信靠和信心,即:他们通过主的公义得救,主已经通过成全律法的一切而获得公义,也获得功德,因为祂承受了十字架的苦难,由此为人类赎罪并将其赎回的人。他们以为,一个人唯独通过这信而称义;他们还以为,像这样的人就是圣言中被称为“义人”的人。
然而,在圣言中,被称为“义人”的,并不是这些人,而是那些通过主处于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事实上,唯独主是公义的,因为唯独祂是公义。因此,在一个人从主接受良善,也就是构成主的本质之物与他同住的程度内,他是公义的,并且称义。与一个接受这神性美德的人同住的神性美德就是与他住的主之公义,是对邻之仁的真正良善;事实上,主在爱之良善里面,并通过这良善而在信之真理里面,因为主是神性之爱本身。
对邻之仁的良善是外层良善,这良善由“公义”来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是内层良善,这良善由“纯真”来表示,如刚才所示(9262节)。从主所获得的对邻之仁的良善就是本来意义上的“公义”;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义人”、“公义”和“称义”的经文可以看出来,如在马太福音:
义人就回答祂说,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王要回答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义人要往永生里去。(马太福音25:37-40, 46)
此处那些行出这段经文所列举的对邻之仁的良善之人被称为“义人”。这些仁之良善构成主与他们的同在,经上以这些话明确说明了这一点,即:“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4807-4810, 4954-4959, 5063-5071节)。这些人也被称为“绵羊”,因为“绵羊”表示那些通过主处于仁之良善的人(4169节);而左手边的“山羊”表示那些坚持与仁分离之信的人(4169e, 4769节)。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经文中,“义人”也表示这些人:
天使要出来,从义人中间把恶人分别出来。(马太福音13:49)
路加福音:
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路加福音14:14)
由此明显可知这句经文表示什么:
义人在他们父的国里,要发出光来,像太阳一样。(马太福音13:43)
即:他们处于从主所获得的爱之良善;因为主就是来世的太阳;爱之良善从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流出(1053, 1521, 1529-1531, 2441, 2495, 3636, 3643, 4060, 4321e, 4696,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 7270, 8487, 8812节)。这就是为何主被称为“公义的日头”(玛拉基书4:2)。但以理书:
智慧人必发光,如同穹苍的光辉;那使多人归义的,必发光如星,直到永永远远。(但以理书12:3)
“智慧人”是指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那使多人归义的”是指那些通过信之真理和良善把其他人引向仁之良善的人;“必发光如星”表示处于真理的聪明和良善的智慧,因此处于永恒的幸福;因为“星”是指关于真理和良善的认知或知识,这些认知或知识带来聪明和智慧(2495, 2849, 4697节)。
“义人”在大卫诗篇被描述如下:
耶和华却扶持义人;义人却施怜悯,并且给予。义人终日施怜悯,借给人。义人必拥有地土。义人的口谈论智慧,他的舌头讲说公平。神的律法在他心里。(诗篇37:17, 21, 26, 29-31)
这些事就是仁之良善,它们属于“义人”。教会十分清楚,这些仁之良善来自主,以致它们属于与人同在的主。以西结书(18:5-9, 21; 33:15-20)也描述了“义人”。
由此可见在下列马太福音的经文中,“义人”和“公义”表示什么:
饥渴慕义的人蒙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马太福音5:6)
同一福音书:
人因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的赏赐;人因为义人的名接待义人,必得义人的赏赐。(马太福音10:41)
又:
从前有许多先知和义人想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马太福音13:17)
又: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建造先知的坟,修饰义人的碑;叫世上所流义人的血,从义人亚伯的血起,都归到你们身上。(马太福音23:29, 35)
“先知”表示那些教导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构成信的教义(2534, 7269节);“义人”表示那些过一种仁爱生活的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仁之良善。被称为“义人”的亚伯代表仁之良善(参看342, 374节)。
以赛亚书:
义人死亡,无人放在心上;圣洁的人被收去,无人明白。这义人被收去是由于祸患。(以赛亚书57:1)
同一先知书:
你的人民都成为义人,永远得地为业。(以赛亚书60:21)
又:
诸天哪,自上而滴下,让云层降下公义;让大地裂开,让它的居民产出救恩的果子,让公义一同发生。’我耶和华所讲的是公义,所说的是正直。(以赛亚书45:8, 19)
“公义”表示从爱之良善而出之物,“正直”表示从信之真理而出之物。又: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公平”表示属于信的真理;“公义”表示属于仁的良善;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行公义”。“,我的公义将要显现”表示“公义”就是从主所获得的仁之良善。
许多经文也提到“公平和公义”,“公平”表示真理,“公义”表示良善,如在耶利米书: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拯救被抢夺的脱离欺压人的手。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楼房的,有祸了!你的父亲岂不是也吃、也喝,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公平”表示那些属于真理的事物;“公义”表示那些属于良善的事物。以西结书:
恶人若厌离他的罪,行公平和公义,他所犯的一切罪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和公义,必定存活。恶人厌离他的恶,行公平和公义,就必因此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还有其它地方(以赛亚书56:1; 9:7; 16:5; 26:7, 9; 33:5, 15; 58:2; 耶利米书9:24; 23:5; 33:15; 何西阿书2:19, 20; Amos 5:24; 6:12; 诗篇36:5, 6; 119:164, 172)。经上之所以说“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在圣言中,由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和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故凡论述真理的地方,也论述良善(683, 793, 801, 2173, 2516, 2712, 4138e, 5138, 5502, 6343, 7945, 8339节)。由于公义属于良善,“公平”属于真理,故在其它经文中,经上说“公义和诚实(truth,即真理)”,如在撒迦利亚书(8:8)和诗篇(15:2; 36:5-6; 8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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