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7012.“好行神迹”表随后的启示和对真理的确证。这从“神迹”的含义清楚可知,“神迹”是指对真理的确证(参看6870节)。它也表示启示,是因为对真理的确证通过当人以认识真理为目的而研究圣言时从主所获得的启示实现。至于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要知道,那些处于没有一个内在的外在之人,如犹太人和以色列人,不可能有启示,也可能有对真理的任何确证;而当那些处于外在,同时也处于内在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就会获得启示,并在这启示中看见真理,之后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确证这些真理。说来奇妙,各人所受启示的性质取决于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又取决于其生活的良善。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只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根本得不到任何启示。相反,他们为自己确证教义,无论它们是什么样的教义,是如异端邪说那样是虚假的,还是如犹太人的教义那样完全违背真理,因为他们寻求的,不是主的国,而是世界,不是信仰,而是名声,因而不是天上的财富,只是地上的财富;即便从圣言认识真理的渴望真的临到他们身上,虚假也会取代真理出现,最终出现的是对所有真理的否认。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为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
3877.“于是给他起名叫利未”表它的根本性质。这从“名”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和“起名”是指根本性质,如前所述(3872节)。这种性质就包含在这些话中:“这次我男人必与我联合,因为我给他生了三个儿子”,如刚才所述(3875, 3876节)。这种性质就是“利未”和以他命名的支派所表示的,这是教会的第三个普遍属性,或人正在重生或变成教会时的第三个发展阶段,也就是仁爱。至于仁爱,情况是这样:它包含对真理的意愿在里面,并通过对真理的意愿而包含对真理的理解在里面。因为凡处于仁爱的,都拥有这些意愿并理解真理的能力。人在到达仁爱之前,必须经历一个外在阶段,也就是说,先理解真理,然后意愿真理,直到最后他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也就是仁爱。当仁爱存在于人里面时,他注目于主,主在至高意义上由雅各的第四个儿子“犹大”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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