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00.“因为这事对你太重”表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这从“这事太重”的含义清楚可知,“这事太重”是指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事太重”在此表示这事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即“他和这跟他在一起的百姓,都必疲惫”,以此表示已被植入的真理就会灭亡;这一点也可从下文明显看出来,即“你独自一人做不了”,以及后来“你若行这事,你就能站得住”,以此表示若不作出改变,是不可能的。
这事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不符合真正的秩序;其原因在于,在来世,凡符合秩序的事都是可能的,凡不符合秩序的事都是不可能的。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才是那构成秩序,并且是秩序本身的。因此,凡符合神性真理的,都符合秩序,是可能的;凡违反神性真理的,都违反秩序,是不可能的。举几个例子有助于清楚说明这是真的。按照秩序,过着良善生活的人会得救,过着邪恶生活的人会被定罪。因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被送入地狱,过着邪恶生活的人被提入天堂是不可能的。地狱里的人蒙主的纯粹怜悯从地狱被带到天堂并得救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拯救每个人的,是他们活在世上时对主怜悯的接受。那些在世上接受它的人在来世向主的怜悯敞开,,因为在那里他们拥有接受它的能力。把它赋予其他人,并且随意赋予所有人,只要他们有信,进而相信他们已经从罪中洁净,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真正的秩序,也就是违反作为秩序的神性。
按照秩序,信与仁在自由中,而非强迫之下被植入;在自由中被植入的信与仁能持久,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则不持久。原因在于,当它们在自由中被植入时,或说凡在自由中所行的,都被灌输到人的情感中,从而被灌输到他的意愿中,由此变成他自己的;但它们若在强迫之下被植入,或说凡在强迫之下所行的,则不会。因此,人得救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因生在恶中,故可以自由地作恶或不作恶。当他在这种自由中自动停止邪恶时,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就被灌输进来,这赋予他接受属于信和仁的洞察力,因为自由属于情感。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在强迫之下是不可能得救的;如果这是可能的,那么世界上所有人都会得救。
按照秩序,在来世,所有人都照着他们在世上为自己所获得的生活而形成不同的社群;恶人与恶人在一起生活,善人与善人在一起生活。因此,恶人与善人在一起是不可能的;陷入邪恶的人处于良善也是不可能的,因为良善与邪恶是对立面,一个毁灭另一个。由此也明显可知,地狱里的人是不可能得救的;因此,单凭怜悯得救,无论一个人过着怎样的生活,是不可能的。那些在地狱备受折磨的人将那里的折磨归因于神性,说神性若愿意,就能拿走他们所受的折磨,因为祂是全能的;但祂不愿意,所以祂是他们所受折磨的原因或说为此负责。他们说,凡有能力却不愿意的人就是原因,或说要为此负责。但拿走这些折磨是不可能的,因为这违反秩序。事实上,如果它们真的被拿走,恶人就会起来攻击善人,还会征服天使本身并摧毁天堂。但神性只意愿良善,即意愿善人的幸福,想要这些折磨,仅仅因为它们能约束,同时纠正恶人。由于这就是目的,是神性之爱和怜悯本身的目的,所以拿走地狱里的人所受的折磨是不可能的。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违反秩序的一切事都是不可能的,无论对那些不知道天堂奥秘的人来说,它看似多么有可能。
4038.“骆驼和驴”表良善之真理,无论是颇为外在的还是完全外在的。这从“骆驼”和“驴”的含义清楚可知:“骆驼”是指属世人的一般记忆知识(3048, 3071, 3143, 3145节),一般记忆知识是指较为低级或更为外在的良善之真理;“驴”是指还要低级的,也就是完全外在的属世良善之真理(2781节)。至于何为内层良善与真理,何为居间的良善与真理,以及何为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与真理,可参看前面所述(4009节)。
一般来说,人里面有三层区域,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层。肉体层是最外层,属世层是居间层,理性层是内层。在人里面,只要其中一层掌管另一层,他要么被称为肉体的,要么被称为属世的,要么被称为理性的。人心智的这三个部分以奇妙的方式互通:肉体部分与属世部分相通,属世部分与理性部分相通。人刚出生时纯粹是肉体的,但里面拥有能得到完善的能力。后为,他变得属世,最后变得理性。由此可见,这一方与另一方之间是互通的。肉体部分藉着感官与属世部分相通,并且是以一种截然不同而又互相分离的方式通过属于理解或认知的事物和属于意愿的事物而相通;如果人要变成并成为完全的人,理解或认知和意愿这两种官能必须在人里面充分发展。视觉和听觉尤其服务于充分发展他的理解力,而其它三种感觉则尤其关注他的意愿。人心智的肉体部分藉着这些感觉与他的属世部分,就是前面所说的居间部分相通。因为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将自己置于属世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记忆。快乐和愉悦及其中的渴望属于意愿,被称为属世良善;记忆知识属于理解力,被称为属世真理。
人心智的属世部分通过刚才所提到的这些事物与其理性部分相通,这理性部分就是内层部分,如前所述。从属世层上升到理性层的事物也将自己置于理性层,如同置于一种容器。这种容器就是内部记忆,关于内部记忆,可参看前文(2469-2480节)。那里的祝福和幸福属于意愿,是理性良善的形式;而对事物的内在洞察,以及对它们的感知则属于理解或认知,这些洞察和感知的对象就被称作理性真理。这三者(即肉体层,属世层和理性性)构成人,并且这三者之间是互通的。外部感官是人心智的肉体部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内部感官则是其心智的属世部分用来与其理性部分相通的工具。因此,那些存在于人心智的属世部分、源于适合身体的外部感官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颇为外在和完全外在的良善之真理的。而那些源于适合其灵并与理性层相通的内部感官的事物则是那被称作内层良善与真理的。介于这二者之间并参与这二者的事物就是那被称作居间良善与真理的。这三组依次始于内层,就是“羊群、仆婢、骆驼和驴”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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