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82.“凡我对你们说的话,你们要谨守”表他们要执行诫命、典章和律例。这从“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和“谨守”的含义清楚可知:“凡耶和华对他们说的话”是指生活的一切律法,敬拜的律法和国民(civic state)的律法,因为生活的律法被称为“诫命”,敬拜的律法被称为“律例”,民间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参看8972节);“谨守”或遵守是指执行,因为执行它们就是在遵守它们。由于生活的律法,敬拜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只要仅仅在他的理解力中,在他那里就什么也不是,只有存在于他的意愿中时,才是某种东西,故圣言处处说到,必须“遵行”它们;因为遵行它们属于意愿;而知道、理解、承认并相信属于理解力。然而,它们在变成此人意愿的一部分之前,不会与他同在;在成为植根于意愿的理解力的一部分之前,也不会在他身上显现。因为人的存在就在于意愿,显现则在于由此而来的承认和相信。在一个人那里没有这种存在和显现的事物不会变成他自己的,而是站在外面,还没有被领进屋里。因此,它们根本无助于这个人的永生;因为这类事物若不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在来世就被驱散;只有那些在他心里,也就是在他的意愿里,并由此在他的理解力中的事物才会保留下来。正因如此,经上在圣言中处处说到,必须“遵行”诫命和律例,如在摩西五经:
你们要遵行我的典章,谨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所以你们要谨守我的律例、我的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利未记18:4-5)
在其它经文也提到(马太福音5:20; 7:24-27; 16:27;约翰福音3:21)。
8543.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独一主曾在我们地球生而为人。他们说,知道这一切不是他们所关心的,他们只想知道祂是一个人,统治整个宇宙。当我说,在我们地球,祂叫耶稣基督,“基督”表示受膏者或王,“耶稣”表示救世主时,他们说,他们不将祂作为王来敬拜,因为王权带有世俗的味道,而是把祂作为救世主来敬拜。由于我们地球灵注入一种怀疑,即:他们的独一主与我们的主是不是同一位,所以他们通过回想他们曾看见祂在太阳中,并认识到祂就是他们曾在他们星球所看见的那一位(参看7173节)而驱散了这种怀疑。关于我们的主是天堂的太阳,可参看前文(1053, 3636, 3643, 4060, 4321e, 5097, 7078, 7083, 7171, 7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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