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60

60.当木星灵观看这

60.当木星灵观看这个星球上的马时,在我看来,这些马比平常的小,尽管它们相当健壮、高大。这是由于这些灵人对自己的马所持的观念。他们说,他们也有马,但体格大多了;这些马在森林里狂奔,一看到它们,居民都很惊惶,尽管它们不会造成伤害。他们补充说,他们对马有天生的恐惧感。这使我不由得深思他们害怕的原由。马在灵义上表示由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形成的理解力;由于他们害怕通过从世界所获取的知识发展这种能力,于是一种恐惧的流注由此而来。下文我们会看到,他们对构成人类学问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不感兴趣。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

属天的奥秘 #1832

1832.“只有鸟没

1832.“只有鸟没有劈开”表示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这从“鸟”表示属灵之物(如刚才所述,15:9;1826-1827节)和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他没有把鸟从中间劈开,这意味着属灵事物没有这种平行和对应。如前面常说的,属灵事物是指构成信的一切,因而是指一切教义,因为这些被称为信的事物,尽管它们在与仁结合之前并不属于信。这些属灵事物与主之间不存在平行和对应,因为它们不是诸如像爱和仁的事物那样通过内在指示和良心流入的那类事物;相反,它们通过教导、因而通过听觉流入;换句话说,它们不是从内层,而是从外层,或说不是从里面,而是从外面进入的,并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形成它们自己的器皿或接受者。
它们大部分看似真理或说拥有真理的表象,其实并非真理;如那些属于圣言字义的事物,它们要么代表,要么表示真理,因而本身不是真理。其中一些甚至是虚假;然而,这些虚假可以充当器皿和接受者。但主里面只有纯全和本质上的真理;因此,这两者之间没有平行和对应,或说就这些表面真理而言,不存在平行和对应。然而,它们仍能被塑造,以充当属天事物,也就是爱和仁的事物的器皿。这些表面真理构成心智的理解力部分的云,主将仁注入理解力部分,从而形成良心,如前所述(1043节)。
例如,有些人局限于圣言的字义,以为是主把人引入试探,同时折磨他的良心,还以为正因主允许邪恶,所以祂是邪恶的起因,并且祂将恶人扔进地狱等等。这些都不是真理,而是表面真理;由于它们本身不是真理,所以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然而,主把它们原封不动地留在人里面,并以奇迹般的方式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属天事物的器皿。这也适用于敬拜、教义、道德准则,甚至诚实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的偶像。主以同样的方式使这些事物原封不动,同时通过仁爱调整它们,使它们成为器皿。古教会和后来的犹太教会的众多仪式就是这种情形;它们本身无非是完全缺乏真理的仪式,但却被容忍和允许,甚至被规定,因为这些仪式被父母奉为神圣,因而从小就作为真理被植入并铭刻在他们脑海中。
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就是鸟没有劈开这句话所表示的。因为有些东西一旦被植入人的信念,并被视为神圣,只要不违背神性秩序,主就让它们原封不动;尽管平行和对应并不存在,但主仍会调整它们。这些事物就是犹太教会用来献祭的没有劈开的鸟所表示的,因为劈开就是一半对着一半摆列,好叫它们可以充分对应。但由于所论及的这些事物没有充分对应,所以在来世,对那些允许自己被教导的人来说,它们就从意识中被抹除了,真正的真理本身则被植入他们对良善的情感。在犹太教会,正是由于这种代表和含义或象征,鸟才没有劈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以鸟为燔祭,就要带来斑鸠或雏鸽为供物。他要在翅膀那里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利未记1:14, 17)
赎罪祭也是如此(利未记5:7-8)。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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