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60

60.当木星灵观看这

60.当木星灵观看这个星球上的马时,在我看来,这些马比平常的小,尽管它们相当健壮、高大。这是由于这些灵人对自己的马所持的观念。他们说,他们也有马,但体格大多了;这些马在森林里狂奔,一看到它们,居民都很惊惶,尽管它们不会造成伤害。他们补充说,他们对马有天生的恐惧感。这使我不由得深思他们害怕的原由。马在灵义上表示由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形成的理解力;由于他们害怕通过从世界所获取的知识发展这种能力,于是一种恐惧的流注由此而来。下文我们会看到,他们对构成人类学问的事实知识或记忆知识不感兴趣。马表示理解力(AC 2760-2762, 3217, 5321, 6125, 6400, 6534, 7024, 8146, 8148)。《启示录》中的白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C 2760)。

属天的奥秘 #2540

2540.“亚比米勒

2540.“亚比米勒清晨早早起来”表示清晰的感知和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这从“清晨起来”、“亚比米勒”和“早早”的含义清楚可知。“清晨”(或早晨)表示什么,这在前面已经说明(2333, 2405节)。“清晨”在此是指清晰的感知,这一点本身就很明显,也可从整个思路清楚看出来,即:这感知起初是模糊的(2513, 2514节);后来不那么模糊了(2528节)。“亚比米勒”表示关注理性事物的信之教义(参看2509, 2510节)。至于“早早”表示什么,这从“清晨”(或早晨)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由于此处说他“清晨早早起来”,所以这句话不仅表示清晰的感知,还表示从属天良善流出的确认之光;因为真理的确认之光来自属天良善。这一切表明所表示的是这些事,或说这就是含义。
至于内义为何大量论述当主处于人身或人性时,祂所拥有的感知,以及祂对理性之物在信之教义中所扮演的角色的思考,其中一个原因我已经解释了。另一个原因是,天使以一种独特的方式思想主在世上生活的各个方面,祂如何脱去人的理性,并凭自己的能力把它变成神性,同时思想当与理性混合时,仁与信的教义是何性质,除此之外还有仰赖这些的更多的事,它们都是教会和人的内层事物。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世俗和肉体事物的世人来说,这些事似乎无足轻重,甚至可能毫无用处;而对心思意念都专注于属天和属灵事物的天使来说,这些事却弥足珍贵;天使对它们的观念和感知是无法形容的。这表明,很多因超出世人的理解而在世人看来无足轻重的事,在天使看来却具有至高的价值,或说天使高度重视很多被世人视为微不足道的事,因为这些事进入天使的智慧之光;而另一方面,有些事因是世俗的,因而在世人的理解范围之内而被世人视为最高价值,但在天使看来却无足轻重,因为这些事在他们的智慧之光以外。天使和世人在圣言内义方面的这种差异出现在许多地方。

属天的奥秘 #5323

5323.“有人在他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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