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由于性格和行为上的差异,木星灵不愿与我们地球灵来往。他们声称,我们地球灵狡猾,很少知道或思想良善,在制造邪恶方面倒是迅捷、灵巧。此外,木星灵远比我们地球灵更有智慧。木星灵还谈到我们地球灵,声称,他们说得多,想得少,因而无法拥有对许多事物的内在觉知,甚至没有对良善的内在觉知。他们由此推断,我们地球人都是外在人。
我们世界的一些恶灵曾被允许耍弄阴谋诡计,来骚扰并惹恼与我同在的木星灵。木星灵忍了他们很长时间,最后承认实在忍不下去。他们难以相信还有更坏的灵人存在,因为他们的想象和思维被这些灵人如此歪曲、败坏,以致他们似乎被绑了起来,若没有神的帮助,就无法挣脱,得以自由。当我从圣言读到一些关于我们救主十字架受难的经文时,欧洲灵人就注入骇人听闻的丑闻,企图迷惑木星灵。于是便调查他们是谁,在世时是什么职业。发现,他们当中有些人是传道士;大部分出自那些自称主的会士或耶稣会士之人。我说,他们活在世上时,能凭着传讲主的十字架受难而将普通百姓感动到流泪。原因在于,我继续说,他们在世时想一套,说一套,因此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大不相同;不过,现在他们不被允许如此狡诈地说话,因为他们一成为灵人,就被迫按他们所想的说话。木星灵对于人的内在与外在竟存在如此大的分离,以致说的和想的完全不同感到极其震惊,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可能的事。
当听说我们地球来的许多人也变成天使,并从内心变得完全不同时,他们都很惊讶。他们原以为我们地球上的所有人都是他们所遇见的那种。但他们被告知,许多人不是这样,也有些人出于良善思考,和那些出于邪恶思考的人不一样;并且那些出于良善思考的人会变成天使。为向他们证明事实的确如此,由我们地球来的天使组成的唱诗班从天而降,一个接一个,以一个和谐的声音齐声赞美主。与我同在的木星灵们如此陶醉于这些唱诗班,以致他们以为自己几乎被提上天堂。唱诗班的这种赞美持续了约一个小时,他们在其中所感受到的快乐传给我,以致我也能感受到它。他们说,他们会把这事告诉在别处的朋友。当许多灵人和谐一致、齐声说话时,他们就形成所谓的唱诗班(关于这些唱诗班,参看AC 2595, 2596, 3350)。他们的言语有一种和谐(参看AC 1648, 1649)。在来世,唱诗班会被引入和谐一致(AC 5182)。
1831.“一半对着一半摆列”表示就属天事物而言,一种平行和对应。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一半表示教会,一半表示主;当这两部分对着摆列时,这无非是一种平行和对应。由于小母牛、母山羊和公绵羊被劈成两半并对着摆列,而它们表示属天事物,如刚才所述(15:9),所以很明显,就属天事物而言,存在一种平行和对应。就稍后论述的属灵事物而言,情况则不是这样。如前面常说的,属天事物是指属于爱主和爱邻的一切。赋予爱和仁的,是主;而接受的,是教会。将这两者联结起来的,是良心,爱和仁就被植入良心。因此,这两部分之间的空隙表示存在于人里面的那些被称为感知、内在指示和良心的事物。在感知、指示和良心之上的事物是主的,而在它们之下的事物则在人里面。由于在上的事物和在下的事物由此彼此注视,所以才说存在一种“平行”;又由于它们如同主动和被动那样彼此对应,所以才说存在“对应”。
5323.“有人在他前面喊着:跪下”表经由信而来的承认,以及崇拜。这从“喊”和“跪下”的含义清楚可知:“喊”是指经由信而来的承认,如下文所述;“跪下”是指崇拜,因为在原文,“跪下”表示“屈膝”,而屈膝就是崇拜。事实上,属于意愿,因而属于爱或情感,随之属于生命的一切内在努力都有与它们相对应的外在行为或举止。这些行为和举止都是从外在事物与内在事物的实际对应关系中流出的。带来谦卑,并由此带来崇拜的神性敬畏,也有相对应的行为或举止,即屈膝,向前屈膝下跪,以及身体俯伏在地。在这种状态下,如果崇拜出自真正的谦卑,如果谦卑出自真正的神圣敬畏,就会有一种灵人的缺席,这会导致属灵层与属世层联结、因而膝盖所在的边界或中间区域处的关节的下跌。因为膝盖以下的部位对应于属世事物,而膝盖以上的部位则对应于属灵事物。正因如此,屈膝是代表崇拜的一种标志。对属天人来说,这种行为是自发的;但对属灵人来说,这是他们意愿的有意行为。
在以前的年代里,当国王乘战车经过时,人们会在他们面前屈膝下跪,因为国王代表主的神性真理,而“战车”表示祂的圣言。当人们知道它代表什么时,这种崇拜的仪式就开始了;那时,国王并不认为这种崇拜是给他们本人的,而是给他们的王权;这王权不同于他们本人,只是附在他们身上。附在他们身上的王权是律法,由于律法来源于神性真理,所以只要国王是律法的守护者,这律法就附在这个王身上而受崇拜。因此,国王除了将守护律法的职责归给自己外,并不将任何王权归给自己。他越是远离这守护的职责,就越远离王权,因为他知道,除了律法以外,基于任何其它理由或来自任何其它源头的崇拜,即律法本身所受的崇拜之外的任何其它崇拜都是偶像崇拜。王权表示神性真理(参看1672, 1728, 2015, 2069, 3009, 3670, 4581, 4966, 5044, 5068节),因而王权是律法,律法本身就是一国居民所要照之生活的真理。由此可见,“跪下”或“屈膝下跪”表示崇拜。
由于“喊”也是一种对应于信所产生的一种活的称谢或承认的行为,所以当需要作出这种称谢或承认的外在标志时,喊也是古人所遵循的习俗。因此,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当与信所产生的称谢和承认有关时,经上就会提到“喊”或“呼喊”。如经上论到施洗约翰说:
约翰为耶稣作见证,喊着说,这就是我曾说,那在我以后来的,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的。(约翰福音1:15, 23)
同一福音书:
他们就拿着棕树枝,出去迎接祂,喊着,和散那!奉主名来的以色列王是应当称颂的!(约翰福音12:13)
路加福音:
耶稣对法利赛人说,若是这些人不作声,这些石头也会喊起来。(路加福音19:40)
由于“喊”表示信所产生的承认,因而表示由这承认所产生的接受,所以关于主,我们有时会读到,祂“喊着说”,如约翰福音(7:28,37;12:44);还有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要喊叫,大声呐喊。(以赛亚书42:13)
“喊”在反面意义上表示缺乏承认,因而表示厌恶(参看5016, 5018; 5027节);这种用法与虚假有关(22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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