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63

63.有一个灵人从低

63.有一个灵人从低地上来,靠近我说,他听到我与其他灵人的交谈,但根本不明白关于属灵生命和属灵之光所说的那些话。我问他是否愿意在这方面得到指教,可他说,他不是为这个目的来的。我能由此断定,他将不能理解这类事,而是相当愚蠢。天使告诉我说,他活在世上时,因学问而颇负盛名。他很冷漠,这从他的呼吸明显感觉得到。这是一个没有属灵之光的纯属世之光的标志,因此他没有运用科学知识打开通向属灵之光的道路,反而把它关闭了。

属天的奥秘 #9210

9210.“对他不可

9210.“对他不可像放债的”表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这从“放债的”含义清楚可知,“放债的”是指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因为一个放债者把钱交付给别人是为了利息,帮助别人是为了回报。由于真正的仁爱并不以利益或回报为目的,而是以邻舍的益处为目的,所以“不可像放债的”表示必须出于仁爱而如此行。凡不知道何为基督仁爱的人,可能以为它不仅在于施舍穷乏人,还在于向同胞、国家或教会行善,不管什么原因,或什么目的。但是,要知道,决定人一切行为品质的,是目的。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名声,为了获得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并非善,因为它是为自我而行的,因而也来源于自我。不过,如果他的目的或意图是为了同胞、国家或教会,因而为了邻舍而行善,那么他所行之善就是善,因为它是为了善本身而行的;一般来说,良善本身就是真正的邻舍(5025, 6706, 6711, 6712, 8123节);所以它也是为主而行的,因为这样的良善不是来源于这个人,而是来源于主;凡来源于主的,都属于主。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良善:
  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马太福音25:40)
  良善如何,真理也如何。那些为真理而行真理的人也是为主而行真理,因为真理来自主。为真理而行真理就是行善;因为当真理从理解力进入意愿,从意愿出来进入行为时,它就变成了良善。以这种方式行善就是基督的仁爱。那些出于基督的仁爱行善的人有时可能关注由于行善所获得的名声,以便获得一个重要地位或金钱利益。但他们的态度完全不同于那些以这些东西为目的的人;因为他们视良善和正义为本质和独一的事物,因而占据最高位置。与此相比,他们将金钱利益或重要地位,或为了它们的名声视为非本质的,因此占据最低位置。当这样的人将眼睛盯在正义和良善上时,他们就像在战场上为自己的国家而战的士兵。在此期间,他们根本不考虑自己的生命,因而也不考虑他们在世上的地位或资产;与他们正在做的事相比,这些东西对他们来说根本不重要。但那些将自我和世界放在首位的人则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甚至看不见正义和良善,因为他们两眼盯着自己和自己的利益。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为自我或世界行善,什么是为主或邻舍行善,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这区别和两个对立面之间的区别一样大,因而和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一样大。此外,那些为邻舍或主行善的人在天堂,那些为自己或世界行善的人在地狱。因为那些为邻舍和主行善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并且爱邻如己,这是诫命之首(马可福音12:28-31)。而那些做一切事都是为了自己和世界的人则爱自己胜过一切,因而爱自己胜过爱神;他们不仅蔑视邻舍,而且如果邻舍不与他们合而为一,不与他们结盟,还会仇恨他。这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的教导的含义:
  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不是恶这个爱那个,就是依附这个轻视那个。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马太福音6:24)
  有些人的确事奉两个主;他们就是那些被称为“不冷不热”,被“吐出去”(启示录3:15-16)的人。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取利息的放债之人代表什么,即代表那些为利益行善的人。
  由此清楚可知为何经上说“不可像放债的,不可向弟兄取利息”,这项禁令在摩西五经的其它经文中被重申:
  你借给你弟兄的银钱、食物,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申命记23:19, 20; 利未记25:36-38)
  “借给弟兄银钱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借出真理,也就是在真理上给予教导;“借给弟兄食物取利”表示为了利益而出租真理之良善;因为“银”表示真理(1551, 2954, 5658, 6914, 6917节);“食物”表示真理之良善(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487, 5576, 5582, 5588, 5655, 5915, 8562节)。耶和华之所以在那些没有如此行的人在这地上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他们,是因为他们处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因而处于天上的天使所拥有的幸福之中;事实上,对一个人来说,这情感,或这爱之良善含有天堂在自己里面(6478, 9174节)。之所以可向外邦人取利,是因为“外邦人”表示那些不承认任何良善或真理,也不接受它们的人(7996节);也就是说,他们是那些唯独为了利益而行善的人。这些人必须服事一个人,因为相比之下,他们是仆人或奴仆(1097节)。大卫诗篇:
  就是行为纯全、做事公义、心里说实话的人。他不将银钱放债取利,不受贿赂以害无辜。行这些事的人必永不动摇。(诗篇15:2, 5)
  “将银钱放债取利”表示唯独为了利益而教导人,因而为了回报而行善。类似的话出现在以西结书:
  一个行公平、公义的义人不放债取利。(以西结书18:5, 8)
  又:
  缩手不害困苦人,不放债取利,却遵行我的典章,行在我的律例之中的,定要存活。(以西结书18:17)
  又:
  他们在你中间流人血受贿赂;你收取高利贷和利息,用暴力夺取同伴的财物。(以西结书22:12)
  这些话论及“流人血的城”,“流人血的城”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的虚假(9127节);“收取高利贷和利息”表示为了利益和回报,因而不是出于仁爱而行善。真正的仁爱里面没有获得回报的想法(参看2371, 2373, 2400, 4007, 4174, 4943, 6388-6390, 6392, 6478节)。
  

属天的奥秘 #7766

7766.“我再使一

7766.“我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这从“再一样的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再一样的灾殃”是指荒凉的最后阶段。临到埃及的灾殃表示荒凉的相继状态,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明显看出来。最后阶段是诅咒,即对与仁分离之信的诅咒,这一点从下文可以看出来;因为在埃及杀死长子表示对这信的诅咒;“死亡”是指诅咒,“长子”是指信。当信的事物被用来支持虚假和邪恶时,就说信受到诅咒。当用来支持这些虚假和邪恶时,信的事物就投奔到它们那一边,变成认可它们的一种手段。这就是那些既在教义上,也在生活上将信与仁分离之人的情形。而事实上,这些人没有信,只有诸如对属于信的那类事物的记忆知识,他们把这种知识称为信。这就是被诅咒之信的意思。此外,信的事物与虚假并邪恶已在自己里面结合的人在经历荒凉的各个阶段之后,就会陷入诅咒。对他们的诅咒因他们所散发的腐烂、恶臭而变得可以感知,比那些不具有信之事物的人所散发出来的还要难闻。特殊和一般的情况是一样的;一般来说,如果一个恶灵靠近有仁爱存在的天堂社群,该社群的居民就会明显闻到他所散发的恶臭。他们在特殊情况下也是这样,也就是在诸如属于天堂的那类事物,就是信的事物,与诸如属于地狱的那类事物在一个人里面共存的情况下。由此明显可知,“再使一样灾殃临到法老和埃及”表示荒凉的最后阶段,也就是诅咒。因为“法老”代表那些已经成为侵扰者的人,在此代表那些正受到诅咒的人;“埃及”表示属世心智(5276, 5278, 5280, 5288, 5301, 6147, 625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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