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64

64.由于木星居民以

64.由于木星居民以不同于我们地球居民的方式获得聪明,而且因他们的生活方式而具有不同的秉性,所以木星灵无法与地球灵长时间住在一起,而是要么避开,要么把他们打发走。有些气场可称作属灵的气场;这属灵气场不断从每个灵人那里发出,确切地说,溢出。它们从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活动,因而从生命本身流出。在来世,一切联系皆取决于这些气场。一致的气场照灵人的和谐程度而将他们联结起来;不一致的气场则照他们不和谐的程度而将他们分开。

来自木星的灵人和天使在巨人(即天堂)里面对应于思维的想象力,因而对应于内在部分的活动。而我们地球灵则对应于身体外在部分的各种功能;当这些试图掌权时,思维的活动或想象就无法从内在流入。这就是双方的生命气场之间产生冲突的原由。属灵气场,也就是生命的气场,从每个世人、灵人和天使那里流出并四溢,包围着他们(AC 4464, 5179, 7454)。它从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之生命流出(AC 2489, 4464, 6206)。在来世,联结和分离都取决于这些气场(AC 6206, 9606, 9607, 10312)

属天的奥秘 #10587

10587.他们首先

10587.他们首先谈论了他们星球的人所用的语言形式。他们说,他们星球的人通过一种内在途径彼此交谈,和通过一种外在途径交谈的其他人不一样。这涉及到空气和视觉的使用,通过以下方式实现:他们在自己里面思考,所思想的观念通过一种柔和的流动传给别人;这种柔和的流动通过一种除了解剖学家外,我们星球上所不知道的途径进入耳朵的内在部分。因为口腔内有一条通道,被称为咽鼓管;它在口腔中开口,终止于耳腔,并被包裹在一层薄膜中。通过呼吸和发出轻微的声音所吸入的空气轻轻地流过这条通道,思维的话语便以这种方式得以传达。就像刚才说的,这涉及空气的使用。这些灵人继续说,当以这种方式彼此交谈时,他们也以一种总体和具体的方式移动嘴唇;他们用嘴唇作出的这些细微动作一直延伸到眼睛,尤其左眼;他们的内在思维及其生命力就在此显现。如刚才所述,这涉及视觉的使用。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脸与思维行如一体;因为脸是为了表达和表现人的所思所爱而形成的。脸也由此被称为心灵的标志或心灵的反映。但这只适用于诚实的人,不适用于不诚实的人,伪君子和假冒为善者。为向我证明这一事实,他们被允许以同样的方式移动我的嘴唇,然后我被允许通过这种移动和思维之间的和谐来觉察他们的思维对象是什么。我问他们,他们星球上是否有人在说话时使用听得见的话语或发音。他们说,他们不知道什么叫发音,但他们知道什么叫声音。听到这些话,我明白他们为什么被带到火星灵那里,在来到我这里之前先与他们联合。因为他们所用的语言很相似,这从前面论述火星的居民和灵人的地方(7359-7362节)可以看出来。
  

属天的奥秘 #7454

7454.“这样行本

7454.“这样行本不相宜,因为我们要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我们的神”表地狱的肮脏和污秽会流入。这从“本不相宜”、“所厌恶的”和“祭祀耶和华神”的含义清楚可知:“本不相宜”是指某种不能做的事;“所厌恶的”是指地狱的肮脏和污秽;“祭祀耶和华神”是指敬拜他们的神,如前所述(7452节)。因此,“把埃及人所厌恶的祭祀耶和华神”表示他们将以一种那些沉浸于虚假的人由于对抗这种敬拜并会侵扰它的地狱影响而所憎恶的敬拜来敬拜神。
  至于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从在来世清楚显现的事很明显地看出来。在那里,每个灵人,尤其每个社群都被这个灵人或社群的信仰和生命的一个气场包围。该气场是一种属灵气场,凭它就能知道这个灵人的性质,尤其知道这个社群的性质。因为那些拥有觉知的人有时在相当远的地方就能发觉这个气场。即便这个灵人或社群隐藏起来,没有通过思维或言语进行接触,他们也能发觉它。这种属灵气场好比包围世人肉体的物质气场,也就是由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味构成,并能被嗅觉敏锐的动物闻到的一个气场。关于包围灵人的属灵气场,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 1519, 2401, 2489, 4464, 5179, 6206e节)。
  由此可见,地狱灵若出现在那些正在献上神性敬拜的人所在的地方附近,就会通过他们的气场侵扰他们;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正献上神性敬拜的人就会觉察到卑鄙可憎的东西。这一切表明当如何理解这个解释,即:如果他们在附近的地方敬拜神,地狱的污秽和肮脏就会流入。从关于每个灵人,尤其一个灵人社群所发出的属灵气场,或信仰和生命的气场的阐述也可以看出,凡人在世上所思、所言、所行的,都不是隐藏的,而是公开的;因为构成这个气场的,正是这些东西。这样一种气场也从一个在世上处于肉身之人的灵发出;从该气场也能知道他是哪种人。所以,不要以为人暗中所想、暗中所做的事是隐藏的。事实上,它们清清楚楚地显现在天上,如同显现在正午之光中,正如主在路加福音中所说的: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知道的。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顶上被宣扬。(路加福音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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